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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节能创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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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节能创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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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联:【图片解读】《天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

  《天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奋斗目标,全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紧抓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对接融入“两大国家级经济圈”、建设“三城三地三中心”的发展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天水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夯实生态经济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生活品质,弘扬生态文化魅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盛、宜居宜游、人文厚重的美丽天水。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化源头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硬约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立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持续提升经济质量效益。

  问题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快人居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境满意度。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深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三线一单”、河(湖)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建设,探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

  党政统筹,社会参与。发挥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多部门、多地区的合作和协调配合。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多元投资。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

  立足市情,彰显特色。结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按照融入“两大国家级经济圈”、建设“三城三地三中心”的发展定位,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等,提升生态产业增加值比重,推动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持续提升天水市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范围为天水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秦州、麦积两区和武山、甘谷、秦安、清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五县及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43万平方公里。

  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经济质量效益实现新突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能源结构和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改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美丽天水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2-2023年: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成效明显,生态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不低于20%;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上下达的指标任务;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 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4.55%。

  2024-2026年:低碳、循环经济规模持续壮大,现代高端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美丽天水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结合我市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特征,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天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共包括六大系统、十项任务和36项指标(表1)。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保护、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减缓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优化产业布局,降低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天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优化行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指导项目环境准入。

  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建立健全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运行规范、权责明晰、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政令畅通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规划、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抓好森林生态修复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渭河生态长廊建设、农田防护林建设、城乡绿化美化、森林质量提升“六大生态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草地、湿地等资源生态系统功能,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扎实推进全市科学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天水市河湖长体系,覆盖全市境内所有河流、洪水沟道,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规范河流水域岸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以及执法监管等,推进天水市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水体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

  构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权威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开环境治理信息,依托企业网站平台,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确保信息线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施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拓展完善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直接向生态环境部门检举和投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单位或个人,确保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按国家有关要求,依法逐步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噪声等其他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全要素管理,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融合衔接,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完善网格化监管网络,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全覆盖的生态环保执法体系。加强环境执法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规范环境执法流程,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进环境执法监督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甘肃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逐步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总结审计方式和领导干部责任界定方式,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矿产资源以及国土绿化、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面向审计机关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严格落实天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签订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市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实绩。对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中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区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紧密联系,发挥制度叠加效应。

  健全绿色金融支撑,探索建立绿色基金和碳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有资本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生态工程,率先形成绿色金融全产业链示范。鼓励通过招商、银行业绿色信贷产品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天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推进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鼓励参与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探索生态产品与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发展权配额交易制度。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建立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落实重点单位碳排放报送制度,加强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管理和督查。根据国家、省上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建立全市配额分配管理机制,确定重点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积极参与全国电力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加强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落实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报告制度及配额履约制度,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具有天水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污水处理费用收缴率。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用电的价格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差别化电价、峰谷电价、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年度直购电交易、农业排灌用电超基数加价等电价政策。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组织涉VOCs企业开展VOC全过程排查,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支持开展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复合污染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预研究。进一步收严油烟浓度限值,增加非甲烷总烃控制要求,推进颗粒物和VOCs协同治理。深化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加气站、油气运输车辆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提高检测频次,减少油气泄漏,加快油品储运销过程排放的油气收集处理。

  推动NOx管控,实施工业NOx深度治理,积极推进水泥、集中供热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和全流程污染治理,推进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加强移动污染源污染治理,开展路检路查,充分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和黑烟抓拍系统,在主要路段开展常态化检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提升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深入开展建材、铸造等行业达标排放整治工作,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工艺过程,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完成深度治理。坚决关停难以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年度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实施停产。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各县区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工作,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供热管网延伸,逐步减少城乡结合部及重点乡镇居民高污染燃料使用。对农村和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采取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完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

  全面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工地及地块的扬尘污染管控,鼓励推广新型环保抑尘剂,严格落实施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最大程度上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积极应对沙尘天气,沙尘天气过后,组织街道、社区、环卫部门对城区积尘进行冲洗。加大城区主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及时清扫道路抛撒物,保持路面整洁。

  依法规定城区大型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市建成区。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不按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以及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强化老旧柴油车、燃气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推进再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提高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燃料车使用率,加快推进城市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出租、通勤、物流等行业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

  做好“四烧”管控工作。落实禁烧责任体系和网格包抓机制,实现农村区域秸秆禁烧目标,减少烟尘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庆典开业、婚丧嫁娶日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加快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依法取缔城区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查处固定门店室外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对城区餐饮服务业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着力提升餐饮行业清洁能源使用率。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合作和协调机制,深化与陇南、平凉、定西等地共同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工作机制。强化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响应。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市环委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大气污染管控,形成市、县二级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网络。

  全面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严格产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落实容量总量管控要求。分年度开展造纸、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制药、制革、电镀等重点涉水行业达标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强制性清洁生产与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力度,做好重点企业日常监管,依托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性监测、日常执法,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重点企业达标排放。

  强化流域分区管控,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流域-重要水体-控制单元-汇水范围-行政管辖区”5个层级覆盖全市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强化各级行政管辖区责任,对不达标断面制定限期达标方案,推动控制断面水质达标。

  围绕污染源整治、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大河湖系统治理保护,重点管控藉河、牛头河、榜沙河、葫芦河、后川河、通关河等市级重点河流,加大散渡河、白家河、南沟河、颍川河、东柯河、南小河、清水河等县级重点河流的管控力度。

  开展地下水型“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重点推进“一企一库”(重点工业企业、尾矿库)和“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推进质量监管、风险管控和污染修复。以矿山开采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加强地下水污染渗漏监管执法,探索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污染协同防治。

  严格控制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落实有机肥替代措施,积极推广施用有机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频次和用量,有效控制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农膜生产、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

  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探索“谁生产、谁回收”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小区、养殖场,全面推广雨污分流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以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成果为基础,总结推广麦积区黑臭水体整体试点经验,坚持“统一布局、统一实施、梯次推进”原则,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地施策,分区分类治理。

  建立健全全市、县(区)两级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全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以土壤污染详查方案制定的区域为重点,在污染行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置(填埋、堆放、焚烧)场地、采矿区、历史污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主要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及周边等风险区域增设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建立重点区域土壤风险点位网络,客观反映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定,结合已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区周边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涉重行业企业。加大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向农用地倾倒、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尤其是含重金属的废水)、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监管,确保灌溉用水达标,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管理,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力度,严格防控农产品农药残留物超标风险。着力做好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转变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委托有专业能力单位进行风险管控效果、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

  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对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加强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研究,积极申请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基金,集中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开展辖区内道路降噪改造,在城区主要干道新建、扩建过程中推荐使用多空隙降噪沥青路面(透水沥青路面)。加强道路沿线绿化林带建设,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在降噪和净化空气污染中的作用,在城区有条件区域进行立体、多层次绿化建设。在城区居民区生活区过近的噪音敏感区域、交通噪声居高不下的交通干线或群众投诉强烈的路段,设立道路隔声屏障或建设住宅立面隔声窗,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噪声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执行建筑施工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执行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噪声评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可取缔营业执照,禁止参加相关的建筑施工建设,严令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并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

  从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入手,推动娱乐和商业场所业主对产生噪声源的音响设备进行结构优化设计与制造,减小噪声源,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对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可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整改,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不断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提高工艺技术水平,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对贮存的固体废物做好风险防控。配套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处理环境污染突发安全事故。以创建“无废城市”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监管水平。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积极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强垃圾焚烧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污染问题。

  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跨省、市转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禁止环境风险高、综合利用率低、利用后产生的二次废渣没有妥善处置方案的危险废物转移入市。

  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分类贮存,加强医疗废物流向监控,实施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跟踪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据国家相关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增加处置种类,扩大应急储备。鼓励焚烧飞灰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的利用。

  严格化学品环境准入,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禁止在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的建设项目,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及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严格标准规范,以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督促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改善安全条件。

  加强废弃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化学品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化学品等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覆盖废弃化学品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流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划,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

  推进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被列入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实施“一区一策,分类指导”。全面建立和健全区域重金属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加强现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以小流域和区域为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紧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总目标,采取分类别、分企业、分地区的针对性措施,强化重点区域源头防控。

  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辐射监管人员、监测设备和经费保障,加强市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做好国控、省控辐射环境监测网站点运营维护。强化核与辐射执法监管,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隐患,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放射源“全寿程”管控,严格放射源转入转出备案制度,做好废旧放射源收贮工作。严格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及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源头管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推进生态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提质增效、城区绿化景观提升、生态廊道绿化、矿山综合整治、经济林和花卉种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环境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设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结合大规模国土绿化,突出抓好城区、村庄、道路、水岸、农田林网等区域绿化美化,到“十四五”末,完成国土绿化16.1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84%。

  提升渭河干支流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强化森林植被保护力度,以渭河干流及其支流藉河上游、榜沙河、葫芦河、牛头河等为重点,以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等重点林业草原工程为主体,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实行百万亩林草生态修复及林草生态保护工程。以关山、小陇山、秦岭等林区为重点,加大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改造力度,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及效益,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推进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示范工程,实施坡耕地、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清洁小流域、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被措施和耕作措施,加快实施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积极推进渭河流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以渭河干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位,构建以坡面整治、沟道坝系、坡改梯、林草和封育为主体的完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减少入河(库)的泥沙及面源污染物,维护水质安全。在小陇山林区、关山林区和流域内其他林区封育保护天然林草植被,促进自然修复,综合治理山麓地带水土流失。在秦州区南部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在水力侵蚀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

  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在张家川、清水、甘谷、麦积、秦州、武山等高寒阴湿和林缘地区,建设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示范区。对张家川县白石咀、平安牧场、甘谷县古坡草原、秦州区杨家寺大庄草原、清水县冯河草原、武山县温泉部分区域,通过实施围栏、补播、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改良措施,改善草原生态系统,适当建设人工草地基地,加快现代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力度。在重要河流、湖库周边一定范围内,合理划定生态缓冲带。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对重点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实施渭河流域水质保障及生态修复治理、甘谷县散渡河流域综合治理、张家川县后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逐步清退、搬迁河湖缓冲带内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加强现有湿地保护力度,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强化湿地生态功能。加快推进天水藉河三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麦积渭河段生态治理工程,新建一批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区,统筹推进湿地综合治理,巩固湿地修复保护成果,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完善湿地修复和利用监管机制,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尾矿库治理等环境治理工程,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通过武山县渭河流域邱家峡盘龙山生态修复治理、秦安县9处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鑫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污染治理等项目,积极推进生态矿区建设,引领探采矿行业绿色发展。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合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系统评估全市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生物多样性信息,评估各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威胁因素及保护状况,摸清家底,为进一步搞好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依托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及其周边地区良好的自然条件,探索在此范围内开展珍稀濒危物种就地保护、资源扩繁和近地野化工程。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构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多种生态保护形式,共同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对保护空缺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规划构建不同生态保护形式,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的组成和布局。通过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及绿化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整体质量。

  健全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依托保护管理机构落实“各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健全市、县、乡三级保护管理机构,构建监测保护网络和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救助体系,全面提升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能力,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采取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的途径,抢救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建立并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红外线相机、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演练。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在开展本底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全市外来物种的种类、原产地、入侵分布区、生理生态、传播途径、危害程度、防治防范等全面信息资料,收集分类,编制外来物种入侵名单,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防范本地物种资源流失以及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安全管理和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方案,实施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程,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一带两区三廊多点”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按照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依托优越的生态基础,依据生态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程度,构建“一带两区三廊多点”的生态保护空间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覆盖,相互连接、相互支撑的生态安全网络。其中,“一带”指渭河干流生态保护带;“两区”指北部黄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南部小陇山、西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区;“三廊”指重点沿葫芦河、藉河、牛头河等渭河主要支流打造生态廊道。“多点”指以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麦积山地质公园等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

  构建“南林北果、东牧西菜”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通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形成了“南林北果、东牧西菜”的农业产业布局。北部秦安县是甘肃省林果业大县,以特色林果为主,打造全国特色林果产业强县。南部秦州区、麦积区为小陇山、西秦岭和关山林区主要分布区域,浅山区和山地发展苹果、核桃、中药材等多种生态农业。西部武山县以绿色蔬菜为首位产业,建成全市菜篮子基地,打造优质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高地。西北部甘谷县是甘肃省重要的高原夏菜“西菜东调”基地县之一,以果椒蔬菜、规模养殖为特色产业,打造甘肃省重要的“甘味”基地。东部清水县以现代畜牧、中药材为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甘肃省畜牧产业大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大县。东北部张家川县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突出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现代草食畜牧业、劳务输出为特色产业。

  构建“一核三轴两区”为主体的城镇格局。依托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现有产业布局,科学谋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预留城镇、产业未来发展空间,构建“一核三轴两区”城镇空间格局。“一核”指秦州区、麦积区组成的核心都市区;“三轴”指沿渭河河谷以及陇海兰新线的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线,经由秦安县城-三阳川新区-市区-皂郊镇-平南镇-天水镇沿天巉高速和G316市域南段的城市南北向发展主轴线,天水至清水、张家川城镇发展南北方向副轴线;“两区”指渭河流域经济区和清水-张家川经济区。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生态控制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组织开展勘界定标工作,建立勘界定标信息数据库,组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监测和执法管理等工作。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问题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核查督办工作机制,对发现的生态破坏问题,加快问题整改,严厉打击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质量不下降。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落实市县区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不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解决耕地撂荒问题,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农业发展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市政府落实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职责,县区、乡镇政府落实直接责任,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非农化”。

  天水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关天经济区西部龙头,经济潜力较大,对周边区域的人口有一定吸纳能力,基于人口规模和分布、需求与供给潜力等,引导城镇分类发展,优化提升秦州区、麦积区,适度拓展秦安县、甘谷县,潜力发展武山、清水、张家川三县。

  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的集中建设区原则上按照允许建设区进行管控,留白区按照有条件建设区管控。科学引导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开发建设类型、规模、强度和时序。城镇开发边界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按程序报批。各类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活动不得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公益性设施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居住和商业服务业功能区,工业集中区和物流仓储集中区等非公益类功能集中区,应遵循功能和单元指引,实施弹性管控。

  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优化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李子园省级森林公园重叠部分,麦积山地质公园、麦积国家森林公园、太阳山省级级森林公园重叠部分,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交叉、重叠等问题。建立以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麦积山地质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结合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区域和重点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在全市范围开展遥感解析和野外核查,对区域生态系统变化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严禁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展法律明令禁止的各项活动。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范围清晰、权属明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渭河、葫芦河、藉河、牛头河等河湖划界立桩,有序开展水库、灌区、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经济社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参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加快推进27条重点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加强河湖岸线监管

  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河道采砂统一经营模式,制定《天水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抓好河道采砂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违规采砂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偷采行为,确定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流和敏感水域“四个责任人”,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天水市总河长1、2、3号令及防汛减灾、环保督察、全域无垃圾等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对河湖“四乱”现象以县域为单元定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巡查督办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建立易堆存垃圾等重点区域清单,加强日常巡河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治。

  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电子信息、电工电器、医药食品、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电子信息产业:依托华天电子、华洋、六九一三、天光半导体、华威电子等企业,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高端封装测试、高端引线框架、芯片设计制造、智能终端制造等系列产品,建成集成电路封测产业聚集区、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军工电子产业基地、天水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天水电子新材料产业园、数字信息产业园和甘肃移动第二大数据中心等,把天水打造成总产值超过320亿元的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电工电器产业:依托长开厂、二一三、电传所等企业,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电工电器企业,重点发展高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电气传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电线电缆、变压器、仪器仪表、人工智能、电工触头等产品,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输配电设备优质供应商和输配电系统集成服务商,打造总产值超过80亿元的电工电器产业集群。

  医药食品产业:依托卷烟厂、岐黄药业、成纪药业、羲皇阿胶等企业以及长城果汁、昌盛食品等食品加工企业,重点发展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固体制剂和口服液、医疗和制药器械、康养保健等产品,发展烟草及食品加工产业,打造总产值超过100亿元的现代生物医药及食品加工产业集群。

  机械制造产业:依托星火机床、海林轴承、光轩高端装备、锻压机床、风动机械等企业,突出整机制造和系统集成,聚焦智能化和信息化,在高档数控机床、高端轴承、凿岩机械、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提升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高端轴承、凿岩机械、半导体封装测试装备、智能制药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等产品,打造总产值超过80亿元的机械制造产业集群。

  新型建材产业:依托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中材水泥、大成精工、华建新材料等企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及水泥等建筑材料全产业链,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隔热保温材料、新型管材、合金与陶瓷复合材料以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制造,推动建材构件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总产值超过60亿元的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加快培育新材料、航空维修制造、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东旭集团、中航天飞、汇能风电等企业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工业新增长点。

  新材料产业:以旭盛显示科技公司为龙头,围绕OLED载板、药用玻璃瓶等产品,大力推动东旭集团天水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依托西电合金公司发展钨基高压触头等电工触头产品,全力做好杰瑞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航空维修制造产业:依托中航天飞等重点企业,在空港新城布局建设航空维修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飞机维保一体化、航空部件制造、退役航空发动机再利用、通用航空设备、无人机、客改货、航空食品等产业,打造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飞机维修制造及大航空产业集群。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依托三峡新能源、汇能风电、星火、通号、深圳巨特、中节能、基亚特环保、华建新材料等企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及高速列车信号传输系列电缆、高压合金电工触头、现代风力发电设备和专用轴承、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控制系统、高压变频专用直流接触器系列产品、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节能自动化控制设备以及清洁能源等产业,打造总产值超过15亿元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产业:依托电信、移动、睿阳科技等企业,引进东部地区、成渝地区数字经济产业链,谋划建设天水大数据产业园、经开区慕滩片区智慧园区,培育大数据基础服务、智能化监测分析系统、公共管理大数据服务、智能化物联网企业级应用、数字创意等新经济新业态,打造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电缆厂、长开厂(老厂区)、长通公司等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集群发展的产业布局。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扩区增容、科技创新、产业承接、体制优化、智慧改造为重点,以社棠、三阳川、冀城、慕滩片区为支撑,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全面提升高端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将天水经开区建设成为高端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核心区、开放合作先行区。

  张家川县省级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食品、新型建材、文旅产品等产业,打造省级特色经济开发区。

  甘谷县冀城工业园: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电工电器、机械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

  秦州经济开发区:包括都市产业园(暖和湾、华天、东十里)、中梁临空产业园、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电工电器、装备制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装配式建筑等产业。

  武山县工业集中区:包括城关工业园、洛门工业园、鸳鸯工业园、马力工业园、四门工业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现代中药、冷链物流、饲料生产、新型建材等产业。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加快建设清水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关工业园、黄门工业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

  秦安县工业集中区:包括何川工业园、西川工业园、蔡店工业园、安伏工业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纸箱包装、农业地膜、新型建材等产业。

  围绕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以推动全市工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为方向,以重点项目实施为支持,加强沿链、补链能力,加大配套协作力度,工业绿色设计,持续提升绿色制造、绿色矿山等清洁生产能力。

  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按照“资源化、循环化、再利用”原则,推行清洁生产方式,加大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对建筑建材、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生态化改造,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引导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

  加大对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开发,打造有色冶金材料高值利用、尾矿尾渣综合利用等产业链,建设绿色生态生产体系和新型产业清洁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生产工艺技术水平。

  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降耗结合起来,树立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清洁生产标杆企业,重点对产品、生产及服务的全过程进行节能分析和评估,并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在源头减少能源消耗,消除废物产生,推进资源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管理,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优果品、做强蔬菜、做精畜牧、做活劳务、做大中药材、做特乡村旅游业,推动“4+2”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着力把天水市建设成为甘肃省特色农业主导区。

  做优果品基地布局。重点建设渭河流域南北浅山区花牛苹果基地、葫芦河流域鲜食蜜桃基地、渭河流域优质葡萄基地、秦州藉河流域大樱桃基地、清水和麦积浅山区优质核桃基地,以及麦积、秦安、甘谷高山区花椒基地等果品经济带,建设优质花牛苹果124.2万亩、核桃36.9万亩、花椒50万亩、鲜食蜜桃3.1万亩、优质大樱桃6.3万亩、葡萄3.6万亩。

  优化蔬菜产业布局。重点建设武山、甘谷渭河川道区设施蔬菜基地,秦州、麦积两区远郊“菜篮子”基地,清水、张家川、秦安高原夏菜基地,以及旱作区夏秋蔬菜基地等蔬菜规模化设施化生产区。

  发展畜牧养殖基地。依托地域优势,利用项目支持,持续抓好秦州区国家级种猪养殖,张家川、清水省级肉牛大县,武山国家级、甘谷省级生猪调出大县,麦积、清水省级蛋(肉)鸡养殖示范区建设。

  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重点建设渭河以北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渭河以南资源类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陇山西部清水、张家川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秦州、张家川动物性药源基地等“四大”中药材种养示范区。

  做活劳务产业。推进劳务输转组织形式、市场开拓、培训方式、信息建设、返乡创业、帮扶车间多元化发展,探索精细化管理、清单化对接、政策化保障、集成化服务新模式,实现农村劳动力输转向组织规模化、劳动技能化、就业创业并重、市内市外兼顾、有意愿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全覆盖等方向发展,开拓省外、海外劳务基地,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做特乡村旅游产业。探索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一批农业融合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星级农家乐,打造农业景观,开发农业节事节庆,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游。加快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中医药调理、温泉养生、智慧养老小镇建设,发展乡村养生养老游。实施“周末乡村休闲”,发展乡村生态度假游。

  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主体。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围绕果品、蔬菜、畜牧、中药材、主食、调味品等重点领域,做大众兴菌业、唐人神、长城果汁、娃哈哈、华盛农业、昌盛食品、天河酒业等骨干企业,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

  提升农产品初加工。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重点发展果品、蔬菜、畜禽等鲜活农产品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拣、分割包装等仓储和商品化处理设施,实现减损增效;加快发展粮食、花椒等耐储农产品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推动浆水、酸菜等食用类初级农产品发酵、压榨、灌制、熟制等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择优选择一些农产品加工、包装企业,有针对性的扶持发展。重点发展以果品贮藏保鲜、果汁饮料、果蔬脆片、果脯、果粉加工等为主的果品加工,以蔬菜贮藏保鲜、净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等为主的蔬菜加工,以牛羊肉、休闲食品、奶制品、蜂产品、皮革、饲料加工为主的畜牧加工,以及以包装箱、发泡网、果袋等为主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业。加强长城果汁年产10万吨高端果蔬汁罐装示范基地、天水岐黄中医药产业园、陇丰生态农业循环示范园建设、绿源国际农产品深加工、太盛祥特色道地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金陇果蔬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

  加强综合利用加工。鼓励大型农业企业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采取先进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推进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品,提升增值空间。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按照“ 政府主导、主体运作、严格标准、财政支撑 ”的公共品牌创建机制,推动区域形象品牌、农产品公用品牌和企业合作社品牌“三牌联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创建“三品一标”示范市,帮助支持龙头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做大做强品牌农业。推进农业企业与原料基地紧密结合,开展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农业企业商标品牌20个,新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

  打造农产品品牌。围绕“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天水山地特色农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甘味”天水特色农产品品牌,打响“天水花牛苹果”、“秦州大樱桃”、“秦安蜜桃”、“武山蔬菜”、“甘谷辣椒”、“清水核桃”等区域性公用品牌,完善品牌培育、保护 、营销 、监管等配套政策。加大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商等营销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5G、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品牌市场营销,提升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

  拓展区域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加快构建跨区域文化旅游圈(带),向东联动黄河流域(渭河支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带,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天水段)工作,加强与黄河流域地区文化交流合作,做好黄河主题产品,讲好“黄河故事”;向西对接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产业带,深度整合“一带一路”文化旅游资源,优化文化旅游精品路线,联动兰州、武威、张掖等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共同打造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产业带;向北融入六盘山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板块,对接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平凉崆峒山旅游区、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等精品线路,与庆阳、平凉联合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旅游线路;向南联系陇南-成渝地区文化旅游圈,依托人文、交通、经济等方面的互动,发展文化游、田园游,吸引成渝地区游客资源,形成陇南-成渝区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推动传统旅游产品提质升级。推动精品景区建设,以麦积山、大像山、水帘洞、拉梢寺石窟、大地湾遗址、马家塬遗址和天水地质博物馆等为重点,开发研学旅游。以国家、省级森林公园为核心,以古坡草原、关山大景区为补充,发展生态旅游。根据天水温泉资源分布特征,重点打造清水汤浴温泉、麦积山温泉、武山温泉,开发温泉养生度假产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梯田、森林、峡谷、草场、果园等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以农耕文化为魂、田园风光为韵、村落民宅为形、生态农业为本的乡村旅游。全面推出“黄河文化”“丝绸之路”“红色旅游”等系列主题研学活动,积极培育研学教育旅游业态。

  培育文旅新兴业态。创排黄河流域渭河文艺精品,围绕“五大文化”元素,加快文创产品研发,支持书画创作交流,提升打磨精品剧目,推动演艺、影视、动漫、非遗项目等业态蓬勃发展。持续做好《一画开天》、《天水千古秀》等优秀剧目市场化常态化演出,打造文化旅游演艺品牌。依托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山地自行车赛等重要节庆、赛事活动积极培育节庆旅游品牌,创新举办节庆会展活动。依托天水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森林资源,打造多元体验的自驾车营地系统,加快发展自驾游营地。

  打造十大精品旅游线路。深度挖掘、梳理、整合旅游资源,策划打造羲皇故里寻根祭祖游、百里石窟艺术走廊游、丝绸之路名城古韵游、秦汉三国古战场文化遗迹游、陇上回乡民族风情游、秦岭森林生态休闲游、温泉沐浴康疗度假游、美丽乡村农业观光游、中医中药养生保健游、草原风光民俗体验游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开发一批特色旅游产品,提升环线旅游品质,满足不同游客需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建立和完善省级以上文物基础档案资源库,推动文物资源动态管理和社会共享。实施大地湾数字化保护、伏羲庙数字化保护、大地湾F901遗址展厅提升、大像山石窟地藏殿建筑群修缮、卦台山遗址保护修缮等工程,提升馆藏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挖掘历史文化遗存,组织开展对大地湾、马家塬、毛家坪遗址的考古调查和价值研究,谋划实施大地湾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利用等一批渭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加强对传统村落遗存和文化形态的保护和继承。积极配合做好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一批红色文化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示范基地。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构建非遗保护体系,持续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创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学、创作表演、发展研究、文化创意研发一体化的资源平台。推进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县区各建成1个民俗博物馆,作为非遗名录项目建设传习所。建立非遗传承保护机制,加强非遗展示交流,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稳增长、促转型、育动能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研发、生产、流通、交换、消费领域数字化进程,逐步打造区域数字经济高地。

  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天水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打造1-2个大数据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突出信息领域技术攻关、大数据产品及服务应用,提高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促进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型显示材料、智能终端制造、数字文创等产业,培育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5G相关产业链。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完成IPv6规模部署,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培育“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培育服务于制造业的“双创”示范基地。以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化改造为引领,加快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搭建基于云技术的技术赋能、信息撮合、交易结算、物流配送、融资服务等数字服务平台。

  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大力培育网络体验、智能零售、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重点培育特色农产品、食品医药、文旅产品等领域电商供应链平台。发展线下线上结合的跨界业务融合模式,开展餐饮、零售、家政等智慧服务新场景,建设一批数字商业街区。

  推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鼓励商业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建造阶段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努力打造成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制造产业。全面打造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设备回收利用产业链,建成天水再制造生产基地。

  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依托融源新材集团废矿渣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固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提高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选矿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区域性集散交易中心。

  推进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各类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在资源节约、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废物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

  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提质增效发展。以天水市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天水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为重点,增强太阳能、风能能源供应能力;鼓励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加快推进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麦积黄龙、张家川2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努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争取部分高耗能产品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开展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建筑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深度治理以及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推进城市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加快开展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及布设区域充电桩设施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公路建设、养护过程绿色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产品。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持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有序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引导自然条件适宜地区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依托重点企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及水泥、建筑材料全产业链,打造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墙体材料、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隔热保温材料、新型管材等,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建筑新材料产业生产基地以及甘肃省建筑新材料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中心。

  开展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流量为基本导向,确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指标与实施策略,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着力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有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利用,压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与评价。开展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和效益考核,从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加强节地考核评价、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与评价,及时掌握双控目标、管控指标落实情况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潜力状况。

  “腾笼换鸟”盘活土地。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业通过工业用地转型升级与“腾笼换鸟”,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积极推进停产企业和低效企业有序退出,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资源,为产业转型、城市更新腾出发展空间、环境容量、资源要素。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不断完善县级行政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指标,将用水总量分配到县(区)地表、地下,逐步推进渭河等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加强取用水监管,严格新增取水审批和延续取水评估,落实取水许可、用水计划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展渭济、永济、南河、渭惠、中惠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启动秦安、甘谷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农业灌溉项目,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开展深度节水、极限节水示范区建设,探索“投、建、管、服”一体化农业节水新模式。优化种植结构和产业布局,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在旱作农业区,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积极推进农艺节水、工程节水、管理节水深度融合,推广玉米、马铃薯等作物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提高降水利用效率。

  实施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工业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增量,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对产能过剩或超过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高耗水行业严格控制项目审批,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火力发电、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

  全面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加快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节水型机关、企业、校园、社区建设。强化城镇节水降损,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实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园林绿化要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公共卫生间。

  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再生水、雨水及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水平,推动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在工业、城市绿化、生态灌溉等方面的利用率。

  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巩固天水市东部饮用水水源地、甘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马务寺—二十里铺水源、杨赵水源)、武山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清水县牛头河—汤峪河饮用水水源地、张家川县东峡水库、石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秦安县叶堡饮用水水源地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实施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快推进秦州、麦积、秦安、武山和清水五个县区的52个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规范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碑界桩等水源保护设施。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城区和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日常执法监管。

  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一源一策,分级防治”的原则,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有序整治水源地群众居住、耕地、公路穿越等问题。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对水源地上下游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实施“减磷”专项行动,依法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及农药;确保水源地内各类环境问题整治到位。优先实施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等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合理布设饮用水水质监测点位,建立水源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检制度,实现供水监测信息化,定期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网络。健全完善水源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健全水源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系统,强化应急物资装备,提升应急预警和保障能力。

  分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现建成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十四五”末,全市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并稳定运行。加快天水市秦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天水市城区供水老化管网改造,启动实施陆港城污水处理厂、秦州新城污水处理厂、三阳川新城污水处理厂、东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加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力度。加快完善武山县、甘谷县等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分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现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

  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秦安县葫芦河、清水河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武山县、甘谷县和麦积区渭河沿线人口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甘谷县六峰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实现渭河干支流重点乡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全面推进、完善和巩固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造,逐步淘汰规模偏小、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优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覆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等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

  加快公园绿地建设。以构建生态廊道、渭河、藉河生态景观带为骨架,以建设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便民游园为重点,均衡布局城市绿地,努力实现全市绿化量的扩张。以南北两山与藉河、渭河良好的生态本底为基础,形成“双核引领、三带串联、多廊渗透”的公园绿地体系。双核引领是指依托天水市中心城区南北两山的现状资源,打造北山片区凤凰山森林公园;南山片区空洞山郊野公园和南山农业公园,作为天水都市区的生态绿核,引领天水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带串联是指对穿越城区的渭河、藉河、葫芦河进行生态景观综合整治,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滨水生态景观休闲带,串联城市的各个功能分区。多廊渗透是指依托南沟河、颖川河、牛头河、东柯河、罗玉沟等滨水绿色空间和城市内的公园绿地、农林用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构建多条连通南北两山的生态绿廊。

  推进绿道网络建设。以绿道网络串联“山、水、林、田、湖、城”,构建完整连续的绿道建设,形成“一环两轴三山八廊”的区域主干道绿道体系,覆盖天水主城及周边区域。一环,指环城绿道;两轴,包括藉河滨水绿道、凤凰山森林绿道;三山,包括凤凰山、南山、麦积山区域绿道;八廊,八条对外联系的滨水绿道。

  加快庭院及立体绿化推广。以园林单位(小区)创建为引导,按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还绿、立体挂绿、屋顶显绿、阳台见绿等增绿造景的要求,加快学校医院、部队营区、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厂区绿化建设。单位庭院地面实现绿化全覆盖,道路沿线挡土墙、围墙采用绿化遮挡等方式进行绿化美化。公厕、廊架、桥梁等建筑物进行立体绿化。

  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从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加大绿色建筑监管力度,实现闭合式管理,对未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完工后未通过绿色建筑验收的绿色建筑工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申报工作,鼓励政府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开发小区项目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全面提高绿色建筑比重。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工程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装配式建筑,旧城区改造项目、农村集中安置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依托天水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及水泥、建筑材料全产业链,打造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示范,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按照“三筐一桶”户分类、“两点三场”村收集、“一乡一站”镇处理和农村存量垃圾清零行动,加强源头减量分类,加快生产(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水平。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收运系统建设工程,提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探索推行“购买社会服务保洁模式、环境卫生巷长制、‘三筐一桶’垃圾分类处理”等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环卫常态化管护机制建设。

  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渭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区域、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非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提高设施运行水平。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步解决农村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各县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运行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维管理,探索设立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员公益性岗位。

  实施村庄清洁创建行动。借鉴清水县全国清洁示范县的经验做法,以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改美庭院、改好习惯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的“五清两改一机制”为重点,广泛宣传、群策群力,开展“清洁村庄”创建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行政村人流量较大的集市、文化广场、村镇地等场所建设一批公共卫生厕所。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村规民约,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党员带头示范、发动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

  分类推进厕所无害化改造。在城镇及周边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沿河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双瓮漏斗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干旱山区、高寒区域及偏远、分散农户以卫生旱厕为主,结合实施“一池三改”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双瓮漏斗改良模式、双坑交替式等无害化卫生旱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生态农业为基、农耕文化为魂、传统村落为形、田园风光为韵、传统手艺为彩,持续抓好“三大革命”,推进“六大行动”,持续治理农村“八差”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产业融合与环境改善互促互进,打造一批生态系统稳定健康、生活环境整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高质量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准点率以及有效通达性,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增加公交线路和班车线路的规划建设,加大其覆盖面积和覆盖人口,分期完成公交体系建设。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公众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推广电子站牌、移动支付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

  创新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借鉴国内村村通“微公交”经验,在天水市城乡公交和客运班线无法覆盖的地区,出行需求较小或相对分散偏远的农村地区,积极探索区域经营的预约定制式镇村“微公交”,允许在乡镇区域内使用 9 座以下车型(小型客车、商务车、小轿车),按照“一定五不定”(定经营区域,不定线路、不定班次、不定站点、不定时间、不定票价)的运营模式或与天水自身相适应的模式,通过电话预约、手机 APP 预约等定制式、个性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村到村、村到乡镇的出行需求,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覆盖率。

  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旅游包车、城市物流配送车为重点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企业和个人购买与使用新能源绿色节能的交通运输装备。结合充电站、加气站规划建设和运营情况,对城区新增公交车辆全部投入新能源车型,路况、运距、客流等条件具备的班线车辆,投放油气双燃料或新能源车型;出租车运营企业,新增出租车辆应尽量投放纯电动车型;提高客运车辆车型配置和等级,持续推进老旧车辆的淘汰报废。在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交停保场等区域强化布局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节能交通设备在所有交通运输装备中的占比。

  促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深化“自行车道+步行道+特色慢行线”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公交+慢行”两网融合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等为重要节点,构建具有天水特色的“两网多线”慢行交通网体系。“两网”包括自行车交通网+步行交通网,共同承担人的慢行功能需求,根据旅游文化资源与特色元素,与绿色廊道衔接,同时考虑马拉松、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根据需求增设自行车道、步道等慢行设施。“多线”为城市特色慢行线,通过对中心城区内散落的生态旅游资源重新衔接,建设具有天水特色的山水风情旅游慢行线路,进一步展现天水市“陇上江南”风采,鼓励居民“慢游”出行。

  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处理原则,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鼓励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切实加强监管,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分类投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其他公共区域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合理确定设置投放容器种类,确保垃圾收运便捷。

  分类收集。规范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在责任区域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分类运输。建立健全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标识。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运输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或“一日两清”。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居民建筑垃圾,可根据数量定期清运。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积极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减量等功能,亦可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

  分类处理。建设1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秦州区和麦积区两区各新建1-2座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填埋场,各设置1-2处有害垃圾暂存点。积极建设1座危废处置中心,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加强对中节能天水环保公司的运营监管,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有序运行。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促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积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马桶、节水水龙头、节水喷头等新型低水耗器具。

  积极推动节能改造。鼓励居民家用电器、家庭照明多采用节能产品。在文化中心、广场、公园等主要公共场所普及节能灯具或半导体灯照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日常高能耗用品,可根据情况换装节能电器,电器能耗至少达到国家低能耗二级标准。

  加强节约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集中宣传、媒体宣传和“一对一”宣传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节水节能等相关常识,开展节约型机关、企业(单位)、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水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鼓励建立绿色商场、绿色批发市场等,支持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组织开展“低碳家庭行动”等活动,自觉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逐步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化,倡导酒店宾馆、餐厅等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及其他用品。

  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在编制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预算时,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促进绿色产品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

  挖掘传统文化的生态理念。伏羲文化的核心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阴阳和合的辩证观,尊重自然,遵从天道,多元共存,包容和合,美美与共。轩辕文化源远流长,表现了轩辕黄帝“观天”“理地”“治民”,天、地、人三者和谐生存,永恒发展的精神追求。

  推动传统文化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结合依托山水资源特质,建设生态田园之城,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康养产业、民俗休闲产业,打造“陇上美丽乡村、西部好客人家”的农业观光带。同时,开发地脉、农耕、工业、民俗、民族宗教、生态养生文化等传统文化符号融入到旅游业中,创作一批文旅创意舞台剧等精品节目,持续提升精品剧目演出质量,培育现代文化品牌,展现天水特色,讲好天水故事。

  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节能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领导访谈、公众体验、广场活动、文艺汇演、线上线下“微”活动、游园会、摄影、书画展文体娱乐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理念,增强市民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主体意识,切实提升公众环境素养,营造全民齐参与、人人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利用电视新闻栏目《直播天水》和广播新闻栏目《新闻直播间》等市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县各级各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工作动态和进展成效。抓好门户网站运维管理,明晰门户网站在线办事、信息发布、宣传教育三大功能定位。开发天水市环境问题“随手拍”系统,电脑端与手机端互联互通,数据信息与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互联互通。推动“两微一网”发展多元化,牢牢占领网络传播主阵地。与中央、省级媒体和网络媒体良性互动,主动向中央、省级重点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全方位展示天水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和有益经验。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策划制作生动简洁的图解、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展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和新故事,并在生态环境“双微”上不间断推送,增强生态环境宣传外延。

  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态园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等为载体,构建生态文化交流的平台,打造生态文化宣教基地,增强生态文化载体服务功能和宣传教育功能,推进环保科普工作群众化、经常化。每个县区建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开展天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巡回展览,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过程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形成人人争做生态文明典型的良好氛围。

  推进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培养生态文明未来建设者。重视生态文明课堂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鼓励开展特色校本课程,强化学科渗透,开展学生社团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引导、宣传、推介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提高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

  持续开展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树牢生态文明理念。邀请权威专家对生态文明理论和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深入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提升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逐步扩大生态文明教育覆盖范围,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大讲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干部职务任前培训等内容,用生态文明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生态文明培训,落实企业生态文明责任。学习国内外先进的企业生态化管理理念、技术及成功案例等,加强企业员工绿色技术培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重点培训与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有关的绿色环保技术和管理办法,及时发掘最新的环保技术,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落实企业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

  丰富农村生态文明宣传载体,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阵地作用,举办系列读书月、文化大讲堂、送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开展生态文化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及教育教学资源,对农村干部群众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入户宣传低碳环保理念,发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普法宣传册等,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加强社区生态文明宣传,培养生态文明新市民。在社区制作生态文明宣传栏,发放绿色宣传单、悬挂各类条幅和绿色社区倡议书,举办社区生态文化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组建绿色志愿者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主题宣传活动,激发居民绿色生活的积极性,营造人人讲环保、户户倡绿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社区环境面貌。

  开展全民绿色行动,通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展馆、绿色餐馆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及创造绿色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全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民间环保组织及高校环保社团的运作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团体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良好互动,组织和引导社会大众有序开展各类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在政府网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实时更新市、县各级各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最新的安排部署、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设立生态文明奖项,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效益的公众给予奖励。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实行环境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推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

  围绕天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天水市未来一段时期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工程”。“六大工程”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工程。根据工程投资概算方法,参照已建同类项目经费投入情况,预计总投资2128890.79万元,其中,截止到2022年8月已经完成投资431414.85万元,还需要投资1697475.94万元。生态制度工程总投资200万元。生态安全工程总投资752618.3,已经完成投资68381.12万元,还需要投资684237.2万元。生态空间工程总投资2330万元。生态经济工程总投资1109185万元,已经完成投资309616万元,还需要投资799569.3万元。生态人居工程总投资255557.2万元,已经完成投资53417.73万元,还需要投资202139.5万元。生态文化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

  通过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生态农业示范、文旅产业优化发展等工程,改造提升有色金属、化工、能源、建材等传统产业,推进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走集约化、规模化、循环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绿色优质高效发展。

  通过实施资源节约、全社会节水、清洁低碳等工程,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发展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优化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布局,提升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至2026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改善。

  通过实施水、大气、土壤环境治理以及环境风险防控、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和PM2.5浓度下降幅度达到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按控制单元要求达到考核目标,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考核任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河湖岸线保护率完成上级管控目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过实施城镇公园绿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出行等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实施历史文化传承、生态文化宣教工程,加强各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教育宣传渠道,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环保意识、政府绿色管理能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天水市生态文明水平。

  随着环境基础设施的补强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的提升,天水市将从“做大、做强”向“做精、做优”转变,其科学技术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生态环境竞争力、商业文化竞争力、经济制度竞争力、企业管理能力竞争力等方面将得到全面提升,其生活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将明显增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既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也是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等工程,有效降低工业碳排放强度;通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从减排、增汇两方面,为天水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奠定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区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推进的立体责任体系,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二)多方筹措资金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各级财政生态环保年度预算,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化的财政资金机制。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生态环保投资项目。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基金支持和融资对接服务。用足用好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工作,确保建设目标和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金投入,大力开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适用技术研发,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绿色产业发展。建立人才引进及培养新机制,从技术、人才和资金方面扶持重大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加大污染治理装备、材料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应用,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同时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环保科技合作,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雾霾防治、生态环境监测、小流域生态修复等基础研究,建立环境保护领域产学研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依托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媒体,及时报道和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构建环保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管理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大气、水等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鼓励、支持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微信平台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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