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节能知识

节能知识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国节能网2023-05-24节能知识节能知识体系
节能知识宣传,节能知识体系,关于节能的通知,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节能知识宣传,节能知识体系,关于节能的通知县委巡察二组于今年3月28日至5月7日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6日进行了巡察反馈。根据《中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节能知识宣传,节能知识体系,关于节能的通知县委巡察二组于今年3月28日至5月7日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6日进行了巡察反馈。根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收集整理习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学习。二是加强绿色建筑宣传,深入学习《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运用“线上+线下”模式,通过宣传栏、发放传单等方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的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提高全民建筑节能意识。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将绿色建筑建设纳入规划设计条件管理,要求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民用建筑均要求符合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我局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节中对图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审验,形成在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全过程监督闭环管理。三是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其中,旦上村、肖家山村、翠竹洋村、苎畲村等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编制,拟于2022年底前完成报批;白叶村、衢地村、龙湖村、柏亨村等4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2023年8月底前完成报批。实施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继续推进翠竹洋村、旦上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传统建筑修缮、活化利用;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修缮,2022年底前完成9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加大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力度,优先抢救濒危历史建筑,有效保护历史建筑遗存和地方特色。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各股站认真收集整理习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重要学习议题组织学习。2022年10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2022年9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关于节能降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相关文件;并通过施工现场粘贴海报、“明溪在线”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宣传绿色建筑的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扩大了绿色节能理念的覆盖率和知晓率。二是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其中,已完成编制旦上村、肖家山村、翠竹洋村、苎畲村等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完成批前公示,拟于2022年底前完成报批;白叶村、衢地村、龙湖村、柏亨村等4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2023年8月底前完成报批。实施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继续推进翠竹洋村、旦上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传统建筑修缮、活化利用;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修缮,已完成9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并录入系统,加大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力度,优先抢救濒危历史建筑,有效保护历史建筑遗存和地方特色。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检查力度。未纳入福建省建设工作监督一体化平台的工程项目主要为投资规模100万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建市政工程,针对此类限额以下的工程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城区内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部分背街小区市政设施改造等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参照限额以上的项目进行管理,对项目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检查,同时在项目的关键节点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管;对乡(镇)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依托县房长制工作平台,加强对各乡镇监督执法的培训,指导各乡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不定期联合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该扣分的扣分,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并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同时针对2019年2月省住建厅对我县3个项目检查中发现的混凝土强度不足及脚手架钢管壁厚不足等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类似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县房建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积极发挥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作用,动态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强化劳动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管理,以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为线索,严厉查处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进一步组织股站人员认真研读上级部门关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相关文件,加强对我县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检查力度。对我县每个中介机构每年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检查中发现虚假房源、阴阳合同、一房两卖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相关问题需要移交的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2021年避税问题行政执法案件已于2022年4月18日移交县税务部门处理。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将重新拟定建筑业扶持政策;重点帮扶福建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积极拓展省外业务;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房地产项目依法发包给我县施工企业或县外总承包企业在我县项目的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我县施工企业,增加我县建筑业企业产值和业绩;认真梳理在建项目和县属重点企业并进行分类,由县领导及局领导分别进行挂包帮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上门服务,为企业解难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以来,我局对未纳入福建省建设工作监督一体化平台的工程项目主要为投资规模100万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建市政工程,已组织质安站、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我县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12月6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暂行规定》征求修改意见,待该《规定》正式出台后,我局将依照该《规定》有关细则对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进行管理。二是对全县17个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了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1次,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推进建筑市场存在的“三包一挂”等问题治理,通过约谈、通报和信用记分等方式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县领导及局领导走访了县建筑业协会及龙舜公司、友诚公司等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困难、听取企业意见,我局综合相关意见后起草了《明溪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于11月底出台施行。该《意见》加大了扶持企业发展的力度,促进提升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经统计,2022年我县1家企业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4家企业晋升或新增一级专业承包资质;本地企业承接我县非政府投资项目约5581万元、承接我县小规模工程约1.3亿元,进一步推进了我县建筑业发展壮大。四是2022年以来,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闽建房〔2021〕4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房屋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22〕14号)、《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2022)6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县7家房屋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6份,截止2022年11月30日,检查中发现的3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五是针对虚假房源、阴阳合同等问题,采取现场核实挂牌房源委托情况,网签备案合同倒查房地产中介经纪合同的方式进行检查,共倒查网签备案合同176份,暂未发现房屋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及时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线年避税问题行政执法案件已于2022年4月18日移交县税务局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已打通了坪埠东路二期、康乐路、河滨南路原妇幼保健院段等“断头路”“瓶颈路”。河滨南路连接至消防大队项目已由县君峰城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开工建设。河滨北路连接至南山项目正在制定项目方案。中海油LNG气化站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待取得项目用地出让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可投入使用。二是认真落实《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巡查维护管理制度》《桥梁管养工作制度》《防汛防洪值班制度》等市政设施管理制度,形成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并就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制定管理台账。加大与城区各社区、供水、供电等部门沟通联络,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并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反映、处置破损的市政设施。三是将督促县君峰城司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项目实施。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管护考评机制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实施办法,推进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有效落实。四是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维护制度,设立设施管护人员和举报监督牌,建立设施管护台账,及时跟踪设施运营和维护情况,确保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力度,通过车辆定位系统督促乡镇落实村内垃圾日常日清,加大垃圾转运频次,确保垃圾及时运转;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乡镇立整立改,考评结果作为乡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打通了坪埠东路二期、康乐路、河滨南路原妇幼保健院段等“断头路”“瓶颈路”。河滨南路连接至消防大队项目已由县君峰城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北部新区道路及排水管网设施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3年开工建设;中海油LNG气化站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6月可投入使用。二是认真落实《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巡查维护管理制度》《桥梁管养工作制度》《防汛防洪值班制度》等市政设施管理制度,形成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并就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制定管理台账。加大与城区各社区、供水、供电等部门沟通联络,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并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反映、处置市政设施问题隐患160余处,保障市政基础设施高效运行。三是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项目由县君峰城司作为项目业主,目前已开工建设胡坊、枫溪、沙溪等乡镇污水管网,我局将督促城司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项目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实施办法》目前完成部门意见征询,计划于2023年6月正式出台实施,并将加紧制定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管护考评机制。四是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维护制度,设立设施管护人员和举报监督牌,建立设施管护台账,及时跟踪设施运营和维护情况,确保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力度,通过车辆定位系统督促乡镇落实村内垃圾日常日清,加大垃圾转运频次,确保垃圾及时运转。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分别于今年3月中旬及9月上旬会同乡村振兴办对各乡镇垃圾治理情况开展半年督查考评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绩效考评和奖补资金重要依据,目前部分乡镇发现的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结合农村建设品质提升验收及“房长制”年终考评,对各乡镇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求乡镇立整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有关要求,今后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开展全覆盖入户巡查一次,每年第四季度对公租房承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发现问题将及时整改。二是对于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房待遇的承租户,今后将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处置。

  整改情况:一是住房保障中心已于2022年6月完成2022年度上半年公租房入户巡查,并于11月21日开展下半年度入户巡查,将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覆盖入户巡查。二是住房保障中心已于2022年10月28日将公租房人员基本信息及申请材料上传至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根据省厅审核时限,预计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保障家庭的资格复核工作,将及时腾退审核出的不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对于工程款未按月支付、未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等问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问题重复发生的单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时,我局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已经明确为法规股(明委办发〔2019〕16号),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39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自2022年5月7日起已重新调整法制审核人员,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不得承办具体行政执法事务。

  整改情况: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每季度联合县人社局到施工现场开展欠薪欠款问题专项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0余家次,责令整改15家次,督促4个新建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现场合同履约评价对施工企业信用记分112.5分。截至目前,所有在建项目均已对接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用工实名制、工资专户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100%全覆盖。

  整改措施:一是因我县体量少、建设规模小,将结合规划部门编制县城市总体规划时编制人防中长期专项规划。二是今后县人防办将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今后每年9·18警报试鸣时,将继续组织县城区部分学校进行人员疏散演练,不定期在县城区居民、群众、组织中开展防空袭疏散演习演练工作。四是将充分利用节假日、法治宣传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机节点,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结合人防结建工作,发放人防法律法规等宣传手册,现场为群众解答人防工作知识。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显示屏,重点用好惠利金茂广场的人防宣教文化广场,通过彩色投影灯转动播放标语、循环播放人防动漫宣传片将等形式宣传人防知识,营造浓厚的人防宣传氛围。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防办将结合规划部门编制县城市总体规划时编制人防中长期专项规划。二是今后县人防办将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是今后每年9·18警报试鸣时,将组织县城区部分学校进行人员疏散演练,不定期在县城区居民、群众、组织中开展防空袭疏散演习演练工作。四是将充分利用节假日、法治宣传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机节点,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结合人防结建工作,发放人防法律法规等宣传手册,现场为群众解答人防工作知识。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显示屏,重点用好惠利金茂广场的人防宣教文化广场,通过彩色投影灯转动播放标语、循环播放人防动漫宣传片将等形式宣传人防知识,营造浓厚的人防宣传氛围。

  整改措施:一是今后班子成员将认真按照述责述廉会、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材料,积极开展自查,杜绝个人材料再次出现雷同情况。局党组书记将严格审查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坚决杜绝材料雷同情况。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撰写各类心得体会时要认真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局办公室将严格审查此类心得体会材料,一旦发现雷同或为网络摘抄的,将坚决退回,并要求相关人员重写。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人员认真核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未发现雷同情况。今后,局班子成员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撰写个人材料,局党组书记将认真审核班子成员个人材料,杜绝出现雷同现象。二是局办公室认真开展心得体会自查自纠工作,检查2022年局干部职工撰写的40余份心得体会,未发现有雷同现象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将加强对小规模工程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房屋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对小规模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招标代理企业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夯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严格代理机构监管,并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企业诉求,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二是今后我局将加强招标前的资格审查工作,服务企业资质将到期的企业不再允许入围参与比选。三是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收取相关费用问题,今后我局将按项目类型规范合同文本,并严格合同要求履行支付流程,同时在付款时增加合同复印件以保证审核到位。四是对于项目预、结算资料未报财政局备案问题,我局将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严格履行备案规定。五是对于质保金退还不够严谨问题,项目质保期内我局均有依约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保修责任,退质保金前,项目经办人均经过核实项目使用情况后予以退还,但未发布质量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今后我局将依照合同约定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退还质保金。六是对于项目资料不够完整问题,部分项目经办人及施工单位资料员因专业水平不足,导致项目存在完工时间各方描述不一致,今后我局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要求项目经办人严格检查项目资料逻辑性,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联合县发改局开展了招投标政策培训会,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及办案能力,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并计划于12月开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检查,重点检查小规模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严格按规定开展业务、中标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行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二是2022年5月以来,我局严格落实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未再发现资质即将到期企业参与投标。三是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支付流程,付款时增加合同复印件以保证审核到位,2022年5月以来未再发现支付流程问题。四是严格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县财政局备案。五是依约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已增加办理质量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退还质保金流程。六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除要求项目经办人严格检查项目资料逻辑性外,增设专人负责项目资料审核把关,对已完工的项目由资料审核员复核后归档,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措施:将及时组织认真各股站、局属机构工作人员学习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杜绝出现超标准采购等违规采购现象。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局机关各项采购项目符合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我局组织各股站、局属机构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采购程序,确保了我局各项采购工作符合规定。局分管领导已约谈了办公室负责人,要求办公室从源头把关,确保局机关各项采购项目符合采购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杜绝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发生。同时,将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二是已收回多发放给陈蔚辉的2017年度绩效管理奖6350元和2018年1-10月奖励性绩效7358元至局基本户。已收回张丰根重复领取的伙食补助费用120元。三是肃清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①正常往来资金:我局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有关资金。②已整改的:2011年4月预付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万元,根据县财政局要求,福建龙舜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将该款项以上缴款形式转给县财政局;2014年6月预付三明鸿顺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道路标线万元,经核查,对方公司已于2014年9月开具正式发票98265元,我局只转了48265元,票据已含预付款5万元,现更正冲抵预付款5万元;2014年10月分别预付厦门海城建设工程公司明溪分公司登山步道变压器安装款8万元和14万元,该公司已于2015年9月开具票据84767元和294249元,我局只转了4767元和154249元,现更正冲抵预付款22万元。③正在整改的:2014年5月预付珩城水业公司市政消防栓安装款9万元,由于对方人员变动,该项目至今未验收结算,我局已督促珩城水业公司抓紧验收结算;2012年1月预付张家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厦门分公司总规鸟瞰图68.76万元,由于经办人变动,该公司未开具正式发票,现已督促该公司尽快开具正式发票。④无法整改的:2011年10月预付厦门海城建设工程公司明溪分公司动力表安装工程款5000元,现无法查到对方经办人,无法整改;2007年5月预付福建联发建设工程公司明溪分公司河滨北路向西路面工程款20万元,由于该公司早已注销,我局无法联系对方经办人,无法整改;明溪县固体废弃物清洁处置中心作为县垃圾填埋场实施主体,自成立以来,主要承担县垃圾填埋场建设,因施工单位无法提交填埋场建设内业资料,监理单位已注销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工程款无法进行结算,账面上债权债务问题无法进行清算。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各项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各个环节按程序操作,按程序办理。四是县环卫服务中心于2016年7月购入的4辆立马牌电动车和2017年2月购入的台式计算机、复印机已于2022年4月30日纳入环卫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管理。五是将于每年12月中旬前对局下属的城监大队、环卫服务中心开展财务内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接待方面。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学习,2022年11月30日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明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溪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简明实用手册》。二是于2022年9月收回多发放给陈蔚辉的2017年度绩效管理奖6350元和2018年1-10月奖励性绩效7358元至局基本户。于2022年9月收回张丰根重复领取的伙食补助费用120元。三是肃清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2014年5月预付珩城水业公司市政消防栓安装款9万元,由于对方人员变动,该项目至今未验收结算,我局已督促珩城水业公司抓紧验收结算;2012年1月预付张家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厦门分公司总规鸟瞰图68.7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开具正式发票,我局已冲抵原预付款。四是资产管理方面。2016年7月购入的4辆立马牌电动车和2017年2月购入的台式计算机、复印机已于2022年4月30日纳入环卫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已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各类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五是已制定工作方案,近期将对局下属的城监大队、环卫服务中心开展财务内审工作。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公款支付个人承担的2017年、2018年干部职工助学金捐款2040元已退回局基本户;2019年报销夜宵费用1280元已由相关人员个人上缴局基本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公款支付个人承担的2017年、2018年干部职工助学金捐款2040元已退回局基本户;2019年报销夜宵费用1280元,相关人员已于2022年9月由个人上缴局基本户。

  整改措施:一是环卫服务中心已要求3名获得2017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先进奖的人员退还资金1800元,8名2017年除夕加班的在编人员退还加班费800元,并于2022年9月28日完成相关费用清退。二是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人防办自2022年1月起停止发放人防战备值班与下洞补贴。已要求有关人员退还人防补贴1650元,并于10月31日前上缴至人防户头。三是举一反三,组织相关人员对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进行学习,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先进奖3名发放者和2017年除夕加班的8名在编人员于2022年9月28日完成清退相关费用,共清退2600元。二是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人防办自2022年1月起停止发放人防战备值班与下洞补贴,已要求有关人员退还人防补贴1650元,并于11月30日前上缴人民防空基本户。三是认真组织了我局财务、政工等干部职工学习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杜绝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将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对于城市管理、生产安全、乡村建设、建筑行业发展等住建系统工作的各类政策、文件,由具体业务股站牵头组织研讨,并融合上级各类工作部署,尽量形成专项的长远规划、具体工作方案,并想方设法落实。二是努力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成效,重点内容要深入学、反复学。要求局班子成员在交流研讨时要联系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努力加快学习成果转化,用理论指导实践。三是进一步加强局班子成员关于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在每年的述责述廉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入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是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时,认真做好会前研讨工作,确保各事项充分酝酿;会上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要求,切实提升党组议事的规范性。五是加大对青年干部思想教育,引导青年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挖掘,积极培育入党积极分子,力争每年发展年轻党员1名,持续壮大局机关党员干部队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将安排一个股站牵头组织学习习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线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交流发言材料摘编(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二是局党组将重大会议精神、重点书籍、习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议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2022年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进行专题研讨交流10次。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个人检视材料深入剖析,切实维护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四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机关凡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事项目,均列入党组会进行会议研究表决,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积极培育我局青年干部职工,局机关通过举办“青年干部论坛”,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切实提高局机关青年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不断挖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年轻干部,2022年已有4名年轻干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整改措施: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2022年10月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监督工作要求,自2021年8月起局党组已认识到问题,在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时已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今后每次召开局党组会,都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纳入支部每年的“三会一课”进行学习。若今后有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效能问责,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拟结合2022年10月中旬的“廉政微讲坛”活动,就黄大泰因酒驾被处分的事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份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积极贯彻落实。二是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局务会,严格遵守政治监督工作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线年共开展党风廉政微讲堂、学习上级纪委通报文件等警示教育13次,参与人数达到450余人,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筑牢了干部职工的防腐底线.关于

  每年年初会对照上级党建工作部署,认真制定本局当年度的党建工作计划,并提交局党组研究部署。局党组将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二是局党组书记和分管环卫服务中心的党组成员,将每年不少于2次到环卫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监督、指导。三是将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充分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与会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全程纪实,保质保量开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精选主题、认真开展,确保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进行。四是严格按照《中国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考核、政审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责任领导:汤先锋、陈良枝

  根据党建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局党组书记上党课2次。党组研究听取党建工作3次。二是2022年11月30日,局党组书记向环卫党支部全体党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2月15日分管环卫服务中心的局领导到环卫服务中心检查2022年度的党建材料。三是2022年局机关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四是严格按照《中国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考核、政审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4.关于

  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列入2022年10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股站、局属机构再次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于2022年12月底前报办公室汇总。二是环卫服务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针对此次通报的问题,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列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权力、责任清单,并填写《环卫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个人廉政防控承诺书》,做好加强车辆管理。责任领导:汤先锋、罗九根、张锴强、陈良枝、陈岩清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已要求股站和干部职工填写《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个人廉政防控承诺书》。

  环卫服务中心现已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保、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统一处置”,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并已完善车辆维修制度,20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具体负责人员现场审核,经中心主任审批后才能进行维修;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具体负责人员提交中心班子会研究通过后进行维修。报销时,将附上清单、发票等相关材料送财务审核,经中心主任审批后予以报销。5.关于

  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后续对股级干部的任免将严格按照《明溪县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5〕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展动议(制定选拔任用方案)、开展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进行民主测评)和集体研究讨论、任前公示等相关程序,保存好相关材料并长期坚持,确保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规范。对于个别股室超职数配备问题,已初步制定解决方案,将按照《明溪县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5〕8号)有关要求,对所超的职数进行调整或免职。

  整改情况:后续对股级干部的任免将严格按照《明溪县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5〕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开展动议(制定选拔任用方案)、开展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进行民主测评)和集体研究讨论、任前公示等相关程序,保存好相关材料并长期坚持,确保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规范。对于个别股室超职数配备问题,已初步制定解决方案,计划于2023年1月对所超的职数进行调整或免职。

  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兴达建设服务公司于2018年改制,目前企业已注销,我局无法将相关费用退还兴达建设服务公司。我局将约谈当时解散清算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人员,今后并将严守各类财经纪律,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我局将严格执行2020年12月三明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不符合承租条件的租户。责任领导:汤国平、陈良枝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2017年巡察“违规向企业转嫁费用”这一问题,因当时我局业务经费紧张,没有资金退还相关费用,经局党组讨论,待我局经费充足时再退还。而兴达建设服务公司于2018年8月改制,现已注销,资金无法退还至兴达公司账户。2020年6月,兴达建设服务公司完成资产清算,剩余资产于当月转入我局,纳入我局资产。

  住房保障中心已于2022年10月28日将公租房人员基本信息及申请材料上传至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根据省厅审核时限,预计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保障家庭的资格复核工作,将及时腾退审核出的不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明溪县中山路846号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

  闽ICP备11002485号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邮政编码:365200

  电线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很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