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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中国节能网2022-12-30节能建筑节能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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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宁波市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建筑节能检测,节能建筑设计,节能建材有哪些为加快完成我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目标,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示精神,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市节能办四部门共同制定了《宁波市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甬建发〔2019〕92号)(下文简称“《三年行动》”),

  根据文件要求,各区县(市)住建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以及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均要按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市节能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把各区县(市)政府的绿色建筑能效提升指标情况作为“能源双控”督察目标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2)对既有高耗能建筑,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在宾馆饭店、高校、机关大楼、商场超市、医院等领域各建立一个节能改造示范,且节能率不低于15%;

  (3)推广居住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建设,三年内8万户家庭可享受光伏发电效益;

  (4)开展空调制冷能效提升,各地每年完成建筑空调能耗的节能量不少于50万度电。

  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土地出让公告应体现绿色建筑星级、竣工验收应能效测评合格、用电应分项计量监测等具体要求。并以“谁备案、谁负责”明确能效测评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自查属地工程项目是否对法规规定执行到位;不规范的,应于2019年底完成整改,市住建局将于2020年初进行专项检查。

  为推进行动开展,市住建局梳理了自《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之日起(2016年5月1日)领取节能审查意见书的项目,发给各区住建局、能效测评机构和能耗监测平台维护单位,分别完成验收备案、能效测评结果、监测数据运行等内容自查。

  我市之前对住宅最新的可再生能源规定是《宁波市住宅设计细则》(2018甬DX-03)中“至少在逆一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三年行动》不再限定居住建筑逆一层为太阳能热水,但应满足我省相关标准中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核算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在市场调研省内兄弟城市光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要求建设屋顶光伏系统。

  为做好配套技术标准支撑,市住建局委托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电力设计院、宁波光伏发电专委会、宁波电气专委会等单位编写了《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标准》,对居住建筑光伏配建量、设计、施工与运营维护都提出了技术要求,即将发布实施。

  能源执法监察是保障既有高能耗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的关键推动因素,市节能监察中心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甬节能办〔2019〕3号)要求,已经对20栋公共建筑开展能源监察。根据监察结果,将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建筑依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二十四条施行惩罚性电价并责令整改。

  2018年12月,市住建局、市节能办《关于实施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18〕177号)已要求各地能源监察机构在2019年每地至少完成4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各地住建部门在2019年每地至少完成20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节能执法监察的数据结果将作为节能改造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也是我市2020年能耗定额的划分依据,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能源双控”的督察内容。

  2016年5月起,新建建筑已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效提升成为建筑节能工作重点。能效提升行动由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住建部门组织实施,也可联合组织,如酒店建筑通过自查,当能耗超出限额15%后,可参考《三年行动》附件1文本格式向市文旅局申请节能改造备案,或向所在地住建局申请节能改造备案,改造完成后,负责备案的部门应通过发文或其他公开方式明确该建筑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

  为推动能效提升由点及面推广,市机关事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应在本年度各自建立一个节能改造示范样本工程,为行业内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成熟可复制的经验。

  市住建局将根据能源执法监察结果和能耗统计数据,分批次向社会公布高能耗建筑清单,同时面向全国征集有能力、有实力的节能改造服务公司向社会公开,搭建高耗能建筑物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的桥梁纽带。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发布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三年行动》相应开展了建筑空调制冷能效提升,要求单位空调电耗超过单位综合电耗基准线%以上的项目进行节能改造。以行政机关为例,单位综合电耗基准线kwh/m2.a,当单位空调用电超过24kwh/m2.a时,应对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三年行动》中所列各地应在2019至2021年每年完成空调节电量不少于50万度。

  在单位电耗计算时,没有采用空调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等)不应计入在内。同时,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三十九条:建筑屋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核算公共建筑能耗时,该建筑自身光伏发电量可以抵扣其建筑能耗量。

  现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尚不能涵盖营造健康良好室内环境所需的全部指标,而随着我省住宅全装修全面展开,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刻不容缓。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VOC释放标识体系经验:一个标识胜过万语千言。我市将根据住建部对绿色建材评价推广政策,启动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并由第三方评价。同时我市进一步提高要求,在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这些项目包含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由开发商代建、竣工后移交政府的幼儿园等各类移交政府建筑。

  建筑能耗控制涉及各行各业,如酒店、医院、学校、商场、办公楼等,所以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市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信息公开公示是促进全社会参与建筑节能最基本的方式,建筑能耗信息与绿色建筑信息作为法规规定的公开内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应及时将能耗统计项目清单和绿色建筑星级信息公开。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共机构建筑更应做好节能表率,能效超出限额而未组织节能改造的,由市机关事务局和市住建局核实后公开通报建筑名称或使用单位。

  市级各涉能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深刻认识我省及我市“能源双控”当前严峻形势,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加快推进任务实施,《行动计划》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能源双控”督察和节能降耗责任目标考核。

  《行动计划》执行中有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可联系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毛艳辉,89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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