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下转D13版)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下转D13版)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下转D13版),倡导节能通知,空调节能知识,节能知识量表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报规则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已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编号:铭达法意字[2020]第990-1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编号:铭达法意字[2020]第990-2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22年1月27日出具了《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编号:铭达法意字[2020]第990-1-1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1日作出的《关于请做好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就《告知函》中需要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修改和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
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
相关文章
- 初中物理知识汇总(北师大版含八年级和九年级)
- A股申购|亚光股份(603282SH)开启申购 目前产品包括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两大系列
- 全国低碳日 各区低碳日活动鉴赏
- 节能汽车与新能源车有何区别知识介绍
- 关于印发《山西省能源局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 工程技术知识:建筑节能:期待“铁腕”推进
- 看完后我就震惊了!逆天环保冷知识 你get到了吗
- 武汉市启动202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
- 浙江省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 节能控制公司节能通知
- 节能降耗临沂在行动:任你骄阳似火 我自低碳清新
- 节能灯:不少叫好 为何难叫座
- 节约用电告知书知乎节能灯
- 2022年燃气新规家里使用燃气必须这样做!(一)
- 巧用物联支点撬动绿色地球;网易天工节能减碳开发者大赛开启
- 斯维尔2022年上半年净利4551万 同比增加1046% 新产品销售增加
- LED户外照明_室外照明灯具 - OFweek半导体照明网
- 节能灯十大品牌排行榜 节能灯品牌排行前十名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