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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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聂秀峰独立董事因其他重要公务行程冲突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戴亦一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6.60亿元。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尽管受到大宗商品涨价、极端天气导致的汛情、疫情散发多发等短期因素扰动,但是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GDP增速8.1%,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银行业主要指标表现持续改善。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银行业机构总资产达到344.76万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商业银行总资产288.59万亿元,同比增长8.6%;净利润2.18万亿元,同比增长12.6%;不良贷款率1.73%,较2020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整体而言,银行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继续改善,行业景气度稳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在新发展格局下,银行业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公司业务是全行的核心业务、是全行发展的压舱石。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深化客群分类经营,围绕战略客户、机构客户、中小企业、台商企业等目标客群,构建“商行+投行”、“融资+融智”、银租协同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公司业务的协同作战能力与整体实力,推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加强客户综合经营,优化负债结构,实现对公存款的增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客户存款余额(不含保证金存款和其他存款)1,129.17亿元,增幅20.30%。其中,企业活期存款余额548.12亿元,占比48.54%。
本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企业贷款和垫款余额(不含票据贴现)919.74亿元,增幅25.89%;对公贷款的不良率为1.32%,较年初下降了0.13个百分点,整体资产质量稳中有进。
本公司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工作推进及落地,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总体要求,制定服务中小微企业客群战略规划,致力打造中小微企业客户服务和经营体系,构建并持续优化普惠小微“信贷工厂”模式,提升对中小微客群综合服务的能力,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政策导向,通过机制体制建设、产品渠道创新、金融科技赋能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切实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全辖已有86个经营网点开办普惠金融业务;本公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银保监口径,含个人经营性贷款)444.35 亿元,较年初增加100.44 亿元,增幅29.2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较年初增幅为22.17%,贷款成本也较2020年有所下降,全面完成监管部门的“两增两控”考核目标。本公司在小微金融方面的努力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肯定,连续7年获评“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优秀机构”。
本公司逐步完善普惠小微各项机制体制,通过加大信贷资源配置、优化激励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为小微企业业务发展引进“愿贷”活水,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公司以小微信贷资源配置作为切入点,通过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微倾斜,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贷款新增投放要求,对普惠型小微贷款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普惠型小微企业的用款额度。
激发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增强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本公司特别设置小微企业贷款FTP定价曲线,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同时,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开展小微企业专项营销竞赛,鼓励客户经理“多劳多得”。
本公司在总行专设公司业务管理部、普惠金融部作为小微金融服务工作管理部门,统筹小微企业各项事务;在支行层面成立小企业专业支行、小微企业专营团队,打造专职、专业的小微企业服务力量,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本公司通过结合“线上+线下”“产品+案例”等形式打造的专业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培训体系,让新晋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尽快了解产品、营销话术等专业知识,快速提升小微企业客户经理专业度;另一方面,鼓励从事大中型、零售型业务的营销人员在取得小企业授信资格后办理普惠小微业务,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根据小微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本公司推出了适合初创型小微企业的创业抵押贷、简捷贷等,助力成长期小微企业的厦易贷、成长伴侣等;本公司还利用科技赋能改变小微金融产品的服务方式,推动银行从传统线下服务向线上线下协同推进转型。以小微企业免抵押信用贷款产品“企金税e贷”为例,该产品借助“互联网+税务数据”的新模式,有效解决银行在小微企业数据收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壁垒,实现了“在线申请、自动审批、自助提款、自助还款”功能,真正做到“秒批秒贷”。此外,根据各分行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特点,本公司紧跟国家步伐实行“一行一策”,推出助力乡村振兴事业的“泉州石财贷”、“漳州台农贷”、“南平农牧贷”等具有地区产业特色的产品。
疫情期间,为纾困小微企业,本公司主动对接企业,通过简化流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提高信贷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本公司主动关注重点复产复工项目和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外资重点企业、民营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及重点项目、“四个一百”企业等,聚焦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链企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并通过“复工助力贷”“巾帼创业贷”“税e抵”等产品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以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安心扩大生产,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回归正轨。
本公司开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简化流程,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与速度。针对各地方政府、金融办及监管机构发布的《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本公司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信用保证类授信额度。同时,对前述符合条件的企业信用保证类授信,给予各分行一定金额的审批权限,切实提高审批时效。
针对重点复产复工项目和企业,本公司出台优惠政策,积极为其提供信贷支持。积极落实监管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普惠型小微企业提出的延期申请实施“应延尽延”。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为普惠型小微企业办理超3,400笔、金额超70亿元的延期还本业务。本公司积极应用人行再贷款的政策,并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实行阶段性利率优惠,全力支持普惠型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申请再贷款83.02亿元,累计利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笔数超4,500笔,支持企业数量超3,700户。本公司积极使用信用贷款政策,优化信用贷款产品,不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推出企业版线上信用贷款产品“企金税e贷”“科技信用贷”“增信基金业务”等产品,报告期内,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累计投放超25亿元。
本公司始终把推动减费让利作为促进银行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的重要抓手。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开展减费让利行动,全年累计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减费让利金额达2.73亿元,较去年增加9,400万元,增幅52.51% 。
本公司积极响应四部委两协会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面向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免费。范围涵盖银行账户服务、电子银行服务、票据业务、境内对公转账汇款等四大类别,共计11小项,聚焦降费呼声高、使用频度高的基础支付服务,线.推动重点客群建设,实现客群建设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扎实推进重点客群建设,注重客户提质增效。战略客户和机构客户作为本公司负债业务、中收业务的重要来源,报告期内重点组织推进。
服务战略客户方面,本公司切实践行“打造价值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的理念,不断完善战略对公客户分层服务大纲;通过总分支行协同,持续发挥客户经理+总行产品经理+IT经理的“三位一体”服务小组的动能;通过与战略客户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持续拓展业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业务合作由传统业务向交易银行、投行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延伸,同时也借助交易所、券商等非银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方,不断完善对战略客户的全方位服务能力。截止报告期末,总行级战略客户存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幅48.08%;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幅133.92%,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服务机构客户方面,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组织架构上进行调整,以促进机构业务开展。总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设立机构客户部,充分发挥业务牵头和资源整合作用;同时在多个分行设立机构客户部或机构业务营销小组,牵头分行级机构业务的服务、营销工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完善服务体系和优化客户结构两大主线,在重点客户拓展、存量机构客户增值等方面获得了明显提升。报告期末,本公司与多地政府部门、高校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地方政府为平台,持续推进与在地企业的深入交流合作,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助力本公司机构业务的长足发展。
作为一家城商行,服务实体经济是本公司的天然使命。报告期内,本公司紧密围绕制造业、绿色信贷、科技企业等领域加大资源投入,多项举措支持实体经济。
2021年,本公司严格贯彻国家关于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加强制造业贷款考核、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实行差别化优惠考核、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推动制造业专案及产品创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制造业贷款余额173.29亿元,较年初增幅30.81%。
2021年,本公司仍然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自身经营行为,严格贯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等绿色金融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鼓励各分支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相关企业发展,配合国家绿色发展政策的执行。
本公司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金融重点产业,同时对绿色信贷客户给予差别化考核。在客户管理方面:前中后台密切配合,全面夯实绿色信贷认定工作。产品管理方面,建立跨条线联动机制,开发及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推动分行绿色信贷专案(如三明分行绿园贷、南平分行绿易贷)落地;发挥与海西金租联动营销优势,为客户提供绿色租赁服务方案。业务推动方面:通过信贷额度保证、内部定价优惠等政策,信贷资源向绿色金融项目倾斜;持续对客户经理开展绿色信贷专题培训,加强绿色项目的营销与服务意识。
报告期内,本公司绿色贷款余额(人行口径)较年初增幅116.73%,新发放绿色贷款主要用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和运营、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领域。
本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经济政策和产业导向,明确信贷投向,逐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将新增和盘活的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在高新技术园区机构建设方面,为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本公司在科技型企业密集的园区或附近布局网点,如位于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园区内的科技支行、位于厦门市湖里创新园内的创新园支行、位于厦门市软件园二期附近的前埔支行、位于厦门市软件园三期附近的诚毅支行等。
在科技金融推进措施方面,本公司通过科技型企业专属信贷产品等措施引导辖内各分支行,重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在科技金融产品的创设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本公司加深与厦门市科技局下设的厦门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机构的合作,加入厦门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探索改善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环境,帮助拥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瓶颈。本公司已推出科技贷、科技信用贷、科技担保贷、知权贷、知担贷等一系列科技金融套餐。本公司深入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持续推进双创领域贷款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科技金融套餐贷款余额增幅超45%,高质效地支持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提升产品综合服务内涵与提高客户黏性为导向,通过板块融合、定制经营、产品创新等方式,全面深化交易银行客户综合经营,推进交易银行业务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
报告期内,本公司将原归属于对公板块的“现金管理部”与“贸易金融部”二级部门合并提升为全行一级部门“交易银行部”,牵头负责全行现金管理、国内贸易金融及跨境金融业务的统筹经营,致力于为客户资金结算、管理及其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提供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此举为践行交易银行战略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组织架构优化的基础上,本公司创新构建形成一套特色化营销服务机制,通过总行产品销售经理将专业的产品和营销服务覆盖至各经营区域,重点聚焦交易银行客群与场景,强化产品配置及客户精细化经营,较好推动了客群的拓展和规模效益的提升。
围绕资金结算场景,深度挖掘政府机构类、大型集团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不同层次客户需求,实现现金管理产品和渠道功能灵活组合。结合政务线上化场景,积极支持机构类客户线上化系统建设和产品需求,打造智慧监管、法院、产权交易中心等多种机构类客户解决方案,提升与政府机构的合作;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账户现金管理服务,主打定制化、专属服务方案,以参数化的现金管理系统和银企直联对接服务提供包括账户服务、收付款管理、资金池管理等丰富的集团企业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客户,深度挖掘结算场景,创新打造现金管理特色化场景解决方案产品——“E系列”行业解决方案产品体系,采用以点带面模式复制推广的方式,拉动结算性存款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现金管理客户数及交易量增长显著,增幅分别为36.82%、49.07%。本公司,2021年度在城市商业银行数字金融与支付创新优秀案例评选中荣获“服务优化创新优秀案例奖”,在中国经贸企业最信赖的金融服务商评选中荣获“最佳现金管理产品创新银行”,两个奖项是市场及同业对本公司2021年度在现金与财资管理领域突出表现的肯定与认可。
围绕“深入探索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重要战略主题,本公司持续丰富与完善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通过外部合作与联合共建机制,赋能产品创新,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厦门创翼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绿色供应链金融”项目,入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成为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第一批创新应用。本公司持续加大人力、科技与信贷资源的投入,推进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与系统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专业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国内贸易融资业务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客群进一步夯实,尤其是再贴现政策工具运用成效显著提升,再贴现业务量同比提升106.57%;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量同比提升25.94%,国内贸易融资客户数同比提升9.48%。
依托福建和重庆的地理优势,本公司积极发展跨境金融业务,全力支持客户拓展跨境业务。一是以提升客户体验为切入点,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创新推出手机银行实时结汇和挂单结汇功能、代客外汇期权的差额交割交易模式,持续丰富产品谱系,有效助力企业发展。二是着力拓宽跨境业务基础平台,公司已与境内外三百余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网络遍及世界各地,所有分行均已开通跨境业务资质。截至报告期末,跨境金融业务实现量与质都站上一个新台阶,本公司国际结算量同比大幅增长246.05%,跨境贸融业务量同比大幅增长164.74%,跨境金融客户数同比提升37.09%,总行及漳州、福州等共三家机构获得所在地外汇管理局A类评级考核的认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快投资银行业务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大力发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重点培育银团贷款、并购贷款业务,不断提升公司“债”、“贷”等方面的投行服务能力。
债券承销业务方面,本公司以客群拓展为重点,进一步夯实承销业务发展基础,于内部通过主动分析区域市场业务机会、制定分类目标客户清单、高频走访分支行区域重点客户,实现客群拓展的精准突破;于外部通过与多家头部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与战略合作伙伴的资源共享及协同作战。报告期内本公司落地非金融企业发债客户数同比实现62%的增长,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133%,并首次跻身Wind“债券承销排名(NAFMII)”前50强榜单。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号召,继去年落地疫情防控债之后,再次成功落地福建省首单乡村振兴超短期融资券,在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道路上先行先试。
银团、并购贷款业务方面,本公司积极深耕区域银团、并购贷款业务,通过开展区域市场调研、构建以台资银行和中小城商行为主的同业合作朋友圈、制定银团并购项目重点目标客户清单等举措,为银团业务发展奠定下良好基础,报告期内落地牵头或联合牵头银团项目金额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数字化转型为新发展引擎,大力推动金融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大投入,以数据变革思路,撬动线下线上一体化、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模式转型和服务效率提升,期望行在当下、赢在未来。
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公司科技团队,内嵌到公司业务板块,专职负责公司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建设效率。业务创新方面,上线首款对公线上贷款产品——线上创业抵押贷,自主研发债券发行定价估值模型“E发债”小程序,科技赋能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电子渠道方面,在传统对公电子渠道企业网银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对移动端企业手机银行进行功能丰富和用户体验优化,打通对公网银与手机银行跨渠道协同。截止报告期末,对公电子渠道客户数较年初增长21.83%、活跃客户数较年初增长32.14%、交易笔数较年初增长30.83%。
报告期内,本公司建立公司业务数据挖掘应用机制,基于数据分析挖掘成果推动公司业务科学地开展管理决策、商机挖掘、营销推动。依托公司业务数据实验室,以发现客户、创设产品为目标,从客户、产品、渠道等方面制定数据挖掘探索思路,为公司业务提供数据赋能。
做大零售业务作为本公司整体战略的三大“主赛道”之一,是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报告期内,本公司坚定不移深化大零售战略转型,在客户分层管理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产品创新和体系完善,扎实推进差异化客户营销服务,全面升级线上线下渠道效能,不断深化零售业务智能化进程,显著提升业务质效和综合贡献度,打造具有品牌美誉度和客户体验度的“零售”精品银行。
本公司始终不渝坚持“您身边的财富管理专家”的定位,持续丰富财富管理产品体系,全方位提升财富客户资产配置能力,推动金融资产规模、利润双增长。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个人金融资产规模779.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1.56亿元,增幅26.13%,其中个人存款416.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54亿元,增幅18.68%,占公司存款总额的22.66%;个人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1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1.33%,占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总额的29.57%。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资管新规的指引下进行策略和产品布局,实现100%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资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原有固定收益投资策略为主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并优化投研体系建设,引入“固收+”和私募FOF基金等净值产品代销,为客户提供跨市场、多品类的理财产品;研发客户最短持有期的新产品形态,兼顾投资收益和流动性需求。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净值型理财产品整体运作情况良好。
本公司财富管理的业务以做大客户规模和金融资产规模为目标,产品策略上着力打造开放式的产品平台,除本公司自营理财之外,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券商、信托、保险等多家持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实现了固收、混合、权益、保险保障等全产品线覆盖,形成在城商行中具有竞争力的财富管理产品货架,为客户提供丰富多元、一站式的财富管理产品选择。
截止报告期末,代销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额375.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6.10亿元,增幅98.12%,基金保有量较上年末增幅90%,代销理财产品规模和基金保有量均创历史新高。
本公司以支持实体经济、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为驱动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打造零售品牌。本公司个人贷款余额667.01亿元,较上年增长131.90亿元,增幅24.65%,占公司贷款总额的38.11%。其中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8.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16亿元,增幅41.40%;个人经营贷款279.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12亿元,增幅31.65%,这两类贷款在本公司个人贷款中的占比由48.74%上升至52.18%。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贷款不良率为0.25%,在市场上处于较低水平。
为夯实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本公司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满足客户经营、消费、按揭等全方位金融需求。本公司在原有三大产品体系基础上继续进行创新,创新推出普惠E贷产品系列,涵盖质押、信用等多种担保方式,切实满足多元融资需求。
本公司在落实“银税互动”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运用纳税数据信息,持续优化“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和业务流程,在原有“税e融”、“企金税e贷”基础上全新推出“个金税e贷”,实现让更多诚信纳税目标企业享受到基于纳税信用的融资服务。本公司“企金税e贷”荣获厦门市人民银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评选出的“2020年厦门市支持民营企业十佳金融产品”。
本公司深度分析信用卡持卡客户的特征,融合线上线下渠道优势,通过推出银联无界数字信用卡、新增现金分期产品、优化台胞信用卡产品策略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贴近客户的用卡习惯,满足客户灵活多样的资金需求。报告期末,信用卡累计发卡77.5万张,较上年增幅92.4%;信用卡透支余额较上年末实现翻倍,生息资产余额占比达到34.2%。本公司台胞卡在金融数字化发展联盟举办的“2021金融数字化营销创新大赛”荣获整合营销类银奖。
本公司信用卡权益活动聚焦客户在餐饮和休闲等民生需求,融合线上线下渠道优势,为信用卡客户提供包括餐饮(外卖、到餐)、出行(打车、共享单车)、电影和优选等超级五折优惠权益,对高频交易客户提供多平台会员的数字生活礼遇等权益内容,培养客户日常消费用卡习惯。
报告期内,遵循做大做实大众客户、做透做深财富客户、做活做精信贷客户的经营策略,本公司在构建分层经营体系、搭建消费场景、建立权益体系以及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方面深入探索,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稳步提高零售客户对全行业务发展的贡献度。
本公司围绕本地市民日常生活,从早餐、出行、车生活、校园配餐、线上线下商超等高频生活场景切入,向早餐工程、中小学配餐公司等数家平台型企业输出支付结算行业解决方案,促进场景端的用户流量引入。本公司关注客户的活跃性,为各场景引入的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和丰富权益,新开户客户的活跃客户达标比重较上年提升6个百分点;同时构建起针对睡眠客户和流失倾向客户的体系化激活模式,提升存量客户活跃性。报告期内,公司零售客户220.38万户,较上年增长12.74%;其中活跃客户75.54万户,较上年增长26.70%。
本公司继续深化客户综合金融服务。例如,针对代发工资优质企业全新推出“企业+员工”综合服务方案,一揽子解决企业的公私业务需求;通过客群综合经营,促进不同来源的客户做互相转化,提高客户的粘性,报告期内新激活信用卡客户中,超过20%也成为了本公司的借记卡客户。
本公司通过制定不同财富客群的差异化经营模式,从产品、权益、服务等多维度,为客户提供符合客户画像的专属金融服务;通过制定和梳理从客户经营全生命周期标准化动作,提升客户经营的精细度,做深做透财富客群。本公司持续深化“悦彩人生”养老金融品牌、“凤凰花”理财课堂,提升本公司财富管理的专业形象。
本公司建立品类健全、渠道丰富、层级清晰的客户回馈机制,由客户票选属意服务,打造“悦享系列”增值服务体系,涵盖“悦享健康”、“悦享生活”、“悦享出行”、“悦享咨询”、“悦享关怀”五大序列内容,全面优化零售客户综合体验。
本公司构建“1+1+N”服务体系,建立专业的财富顾问团队,协助客户经理对私行客户进行更专业、全面的需求分析,为客户提出客制化的投资建议,为私行客户专属定制多策略私募基金等产品,丰富私行客户产品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财富客户数13.17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0.41%,财富管理客群总体质量持续提升。
本公司立足客户资金需求,不断升级产品和优化流程,报告期内信贷客户增幅约30%,信用卡分期客户增幅274.5%。
本公司加速营业网点布局,加快空白点覆盖,深入社区、融入商圈,为客户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消费、结算与财富增值等各方面的需求。报告期内新增营业网点19家,较上年增幅28%;实现在7个空白行政区域新增网点,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同时,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本公司逐步升级营业网点空间布局和营销动线,提升服务质效,延展服务价值边界。
在线上渠道方面,本公司推出老年版手机银行、台商客群薪速汇等客群专属应用,上线云闪付小程序对外开放银行服务,优化生活缴费、一键绑卡等生活服务功能,进一步升级了手机银行的用户体验。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手机银行签约用户97.28万,较上年增长26.26%,手机银行月活跃客户数较上年提升31.33%,线%。
随着客户数量和需求增长,客户服务热线%,依托人工电话客服、文字在线客服为客户提供实时、贴心的线上服务,客户服务满意度评测达99.66%,持续保持高水平的客户服务。本公司在立足服务的同时,积极打造电销团队,以服务为圆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构建大客服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零售业务“智能风控、精准营销、客户服务”三大核心能力。
本公司坚持科技引领,依托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风控推动数字化转型。本公司推出“信贷工厂”,通过建立智能风控体系和小微企业行为“正面清单”,实现数据采集、获客、授信决策、放款、回款等全流程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报告期内客户便利度极大提升,客户经理工作效率提高50%。本公司信用卡业务采用客群差异化授信政策,有效利用申请评分模型、审批策略、额度模型等对客户进行合理授信;依托交易监控系统进行异常交易预警,通过动态监控机制、运用数据模型,针对高风险异常交易卡片分场景采取提醒、降额或冻结等措施;制定清晰的贷后催收体系,对处于不同逾期阶段的持卡人采取不同的催收方式。
本公司利用数字科技在精准营销进一步探索。报告期内,通过补充特征工程、标签体系,进一步完善客户画像,重点客群的特征更加清晰,协助客户活动和服务体系的优化;通过优化产品画像,精确分析各类产品的客户特征,为产品营销建立客群定位和客户清单;通过数据模型识别流失倾向客户,构建起了针对睡眠客户和的流失倾向客户体系化激活手段。
随着智能化和线上化运营的深入,更多重复或简单的业务将在自助服务或智能客服解决,报告期内,本公司客服平台为客户提供约180万次服务,其中呼入服务人工与自助服务比例为3:7。随着人机协同的服务模式日趋完善,本公司通过快速锁定目标客户,进行线上线下的联合作业,快速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达成客户与企业共赢的局面。
本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积极践行监管要求,期间持续开展业务系统反洗钱能力升级,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加强操作风险管控,升级理财销售录音录像管理平台,加强销售适当性管理等,以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全流程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水平。
本公司信贷业务秉持“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消费升级”的政策导向,优先保证刚需客户的融资需求,切实解决客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紧抓员工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提升反洗钱和反欺诈能力,未有发生员工风险事件,不良率维持在0.25%的低位。
本公司金融市场业务起步较早,具有一定的牌照及专业团队优势。报告期内,本公司致力于强化自营业务能力的同时,着力打造代客业务能力,为全行其他板块提供资金交易、债券、衍生品组合避险等综合金融服务,助力全行获取并维护优质客户。
(1)推动专业化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专业化经营优势,对金融市场业务的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依据产品特性和业务模式对团队进行重新设置,突出专业化经营,推动公司在各品种金融市场业务领域的投研能力向深度发展,全面提升各经营团队拓客和产品开发的能力。
(2)加强资产和负债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在保持合理的期限错配基础上着力降低负债成本和提高资产收益,息差水平同比略有提升。由于去年受疫情影响债券收益率总体下行较大,公司基期投资收益偏高,导致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下半年呈现下降幅度收窄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首笔外币同业存单,进一步提升了主动负债管理能力,丰富了外币融资工具,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优质外币投资品种。
(3)业务品种不断丰富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对业务模式和业务品种提出更高要求,自营业务优化资产配置。公司以定量价值导向推行多元化资产,充分挖掘现有业务资产价值,提升较为短板的资产类别,在基金、银团借款、信用债投资领域丰富投资品种,通过多资产多品种方式降低单一市场波动对金融市场业务损益的影响,平滑业绩表现,多项业务保持了在同业中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获批成为“南向通”全国首批试点金融机构之一,成为除国股行外福建省第一家“南向通”参与机构;并于“南向通”业务正式开通首日,作为境内机构投资者与“南向通”做市商达成首笔“南向通”下境外债券交易。同时,公司成功落地首笔标准债券远期业务,积极参与促进远期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发挥,有效提升公司利率风险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银行间市场一级交易商,执行人民银行流动性传导机制。公司作为福建省地方性银行中首家“债券通”报价机构,2021 年度全年“债券通”成交量360.7 亿元,同比增长131%,在综合交易量、报价质量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城商行、农商行类别前列。公司作为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厦门市地方债主承销商、福建省及重庆市地方债承销团成员,助力实体经济,积极参与政策性金融债、地方债承销工作,2021年度全年债券承销量405.1亿元。
(4)业务牌照持续丰富。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取得“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尝试做市商”和“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远掉尝试做市商”资格,成为银行间市场同时兼具两类尝试做市资格的两家城商行之一;同时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外汇交易中心2020年度“最佳人民币外汇会员”、“最佳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和“最佳外币拆借会员”,上海黄金交易所2020年度“最佳产品推广贡献机构奖”,上海票据交易所202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外汇交易中心“CDS活跃报价机构”和“X-lending活跃机构”,中债担保品国际论坛“潜力新锐机构奖”,花旗银行2020年度“STP直通奖”,相关交易员荣获“中国进出口银行2020年度境内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做市团优秀做市交易个人”等,各项荣誉的取得体现了国内金融市场对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及团队专业性的肯定。
(5)系统机制不断完善。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上线COMSTAR 的XPE自动化做市系统,实现了外汇做市业务自动化,业务系统建设跻身尝试做市机构前列。同时,由外汇自律机制普通成员升级为基础成员,标志着公司成为一家在银行间市场业务流程规范、内控机制完善的成员机构。2.积极发展金融市场代客业务
(1)推动跨条线业务合作。金融市场代客业务是新三年战略规划的重点战略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运用跨条线沟通协作机制,整合金融市场业务资源,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代客业务端的优势,推动金融市场与传统业务板块间的联动。通过运用产品和服务,金融市场代客业务较好实现了与分行的业务的融合发展,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金融市场条线推出多个代客业务产品,推动多家分行开展代客业务营销竞赛,积极陪同分行走访协同营销,同分行建立良好的业务互动机制。
(2)组建专业代客团队。报告期内,公司运用在两岸三地的资源优势,组建了一只由台籍专家、大陆资深代客交易员、产品经理、客户经理等工作背景的专业代客团队。以厦门、福州、重庆三点为重点区域,向周边辐射,因地施策设计营销产品或营销专案;让利因疫情影响的外向型企业,与企业共克时艰。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人民银行汇率中性宣导要求,大力推动避险产品在外汇客户中的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代客业务总交易量同比增长约1.2倍,其中衍生品业务在代客业务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了5%;从客群上看,台商的代客业务量占总量的近1/4,各项指标较好实现了年初战略任务制定的业务目标。
(3)推进同业销售业务的发展。充分利用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在同业市场中的销售能力,对内搭建配置类资产业务、轻资产中间业务等各类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并通过数字化助力同业销售发展,提升了同业销售中间收入来源;对外不断拓宽同业客户服务朋友圈,加强了同券商、基金、理财子、金租、消金等非银机构的合作。同业业务产品得以不断丰富,初步形成了同业销售业务品牌影响力,加速提高市场份额,与同业各类机构互惠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
在加强金融市场业务合规内控方面,本公司不断建立健全交易合规管理机制,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公司制定了交易管理规范细则、交易信息记录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提高合规内控管理水平;实行交易员积分管理,并纳入交易员个人考核,不断强化合规意识,形成交易行为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外汇市场业务管理体系,主动签署遵守《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及《中国外汇市场准则》的承诺函,获得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认可,由普通成员提升为基础成员,是截至报告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公布的基础成员中六家城商行之一。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金融科技建设,实现金融市场业务后台流程自动化管理,大大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减少管理成本。
本公司通过资金后台管理系统直通式串联及智能匹配,与交易系统、交易后确认平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及清算体系进行无缝直连,实现多项金融市场业务后台流程的优化改造,实现了作业流程高度自动化,运营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在自研系统建设方面,公司的“数字员工项目”推出了银行业首个应用于金融市场业务智能运营管理的数字员工。该项目创新性地将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应用于金融市场业务,以虚拟劳动力代替人工操作,结合自主研发的智能运营系统,有效提高业务处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助力银行运营管理数字化转型。
2021年,公司程序化交易系统和研发平台基本建设完成,全套系统由公司独立自主研发并落地。公司已组建一支具有国际经验的量化交易专业团队,不断提升量化策略的自主研究和开发能力,2021年投产了第一代量化交易策略组合并取得初步成效,在资金业务上基本实现了全自动报价和做市,同时实现了盈利的稳定性及与市场零相关性。
本公司依托台资股东背景及区位优势,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不断先行先试,围绕个人、公司及同业构建全面的两岸金融业务体系,致力于成为最懂台商的银行以及两岸金融合作样板银行。
本公司2009年在总行设立台商业务部,是大陆银行中首个面向台资企业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同时在台商台胞聚集的厦门、福州、重庆区域设立专司服务台企客户的经营团队。
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幅调整对台服务组织架构,在总行层面,将“台商业务部”提升为“台商金融部”,提升为跨全行各业务板块的综合部门,负责本公司台胞、台企、台湾同业客群的统筹经营以及涉台机构的合作推动;在分行层面,本公司在台胞台企较多的5家分行设立管理部门台商业务部,负责分行台商对公和零售业务的管理;在服务队伍方面,除了原有的台商业务专营团队外,本公司将20家营业网点挂牌为对台特色支行,进一步提升台商服务队伍的专业度。
在便捷台胞在陆安居乐业上,本公司发力便民金融和旅游金融,推出“资金大三通”服务体系,创新打造在台旅游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推出大陆首张面向台胞的专属信用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台胞信用卡相比年初增长89%,是福建省针对台胞发放信用卡数量最多的金融机构。报告期内,本公司推出大陆首个台胞专属线上化汇薪产品——“薪速汇”线上化,台胞通过手机银行即可将完税薪资汇至境外收款人,实现足不出户将在陆完税薪水汇给对岸的亲属;本公司推出台青在陆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专案,进一步解决台青在陆融资难的问题;本公司推出远程更新台胞账户证件有效期服务,解决疫情期间台胞无法赴往大陆却证件到期的问题。
在支持台企在陆深耕展业上,本公司推出了两岸异地抵押融资、两岸通速汇等一系列服务。报告期内,本公司推出台商流水贷、台农贷、台商e企贷等免抵押信用贷产品,优化台商税易贷,便利台资企业融资;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全面合作为台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并联合举办“台资企业资本市场培训班”,支持台资企业产业升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台企客户数相比年初增长52%;台企授信户数相比年初增长59%,是福建省台企授信户数最多的金融机构,台企贷款余额相比年初增长114%;台企国际结算量相比2020年全年增长14倍。
在深化两岸同业合作共赢上,本公司代理台湾同业参与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银行间人民币购售业务交易,持续与台湾同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署衍生性金融商业总协议(ISDA),开展外汇及衍生品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强化与台资金融机构的交流,并与台资银行联合为多家台企提供银团贷款服务。
本公司积极搭建两岸交流平台,拓展两岸交流合作领域。本公司从2013年与台湾高校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台湾高校首个大陆金融行业实习基地,成为大陆单一企业开办的、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台湾青年实习计划”。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大陆高校就读的台籍学生实习工作,已累计接待十批共435名台湾学生到本公司实习。同时,本公司连续九年赞助对台交流项目“海峡两岸少儿美术大展”;连续八年成为“两岸斗茶节”的重要合作伙伴;冠名赞助“厦门银行杯”两岸企业青年篮球邀请赛等。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计算。
2、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下同。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3、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4、自2021年3月起,厦门银保监局将本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最低监管要求分别调整为130%和1.8%。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2021年,在复杂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反复的大环境下,公司坚决拥护及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机构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公司2021-2023年战略发展规划首年,公司建立科学的战略执行体系,深化战略改革转型,全力推进各项业务精进发展,延续了稳中向好、量增质优的发展态势,集团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净利润保持提升,不良率持续降低,拨备覆盖程度充足。
(一)经营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294.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55%;本外币各项存款总额1,838.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17%,本外币各项贷款总额 1,750.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45%,资产结构不断优化,信贷占比持续提升。
(二)盈利水平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6亿元,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9亿元,同比增长18.99%。
(三)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0.91%;拨备覆盖率为370.64%,风险抵补较为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16亿元,同比减少2.40亿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数据包含本行通过诉讼收回的票据资管业务收入7.04亿元,剔除该不可比因素后,收入同比增长9.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9亿元, 同比增加3.46亿元,增长18.99%。下表列出 2021年度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294.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55%;负债总额3,062.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35%;股东权益232.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26%,规模实现稳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注:1、报告期其他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报告期其他负债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19.57亿元,主要是发放贷款及垫款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31.35亿元,主要为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产生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6.08亿元,主要是发行债券产生的现金流入。
六、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吴世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聂秀峰独立董事因其他重要公务行程冲突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戴亦一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集团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5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1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10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6.60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审计部负责人履职评价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的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张永欢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集团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因素,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市管干部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的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采取由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同时,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行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本行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以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自本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0%增持本行股份。即厦门市财政局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200.12万元,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184.39万元,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632.42万元,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28.7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行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低于触发日上一年度从本行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主动增持本行股份,即主动增持本行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40.06万元。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行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稳定股价预案》已分别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行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本行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前述第20个收盘价低于本行每股净资产的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即“触发日”。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1年4月27日,本行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6.96元;2021年7月22日,本行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调整为6.78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本行已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行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本行将采取由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同时,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行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本行股份。
厦门市财政局、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本行于2022年3月收到厦门市财政局书面通知,根据厦门市委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要求,厦门市财政局持有的本行480,045,448股股份将全部划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2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拟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目前划转事项尚在进行中,若后续完成划转,则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厦门市财政局相应稳定股价义务。
1.2 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行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朝晖、刘永斌、陈蓉蓉、庄海波、郑承满、谢彤华、黄俊猛、周迪祥。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本行股价。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持股5%以上股东以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自本行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0%增持本行股份,即厦门市财政局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200.12万元,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184.39万元,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632.42万元,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528.75万元;前述1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低于触发日上一年度从本行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主动增持本行股份,即主动增持本行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40.06万元。
7、增持实施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起6个月内。(如增持期间内本行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增持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属于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预案》,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如本行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前述增持主体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根据本行《稳定股价预案》,自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2、上述全体履行增持义务主体承诺增持的资金使用完毕。在履行完毕前述增持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增持措施后的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本行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有关规定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1年度会计报表,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69亿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7.49亿元,扣除2020年度普通股股利4.75亿元及永续债利息0.48亿元,向子公司增资增加的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0.04亿元,本期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3.99亿元。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5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1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10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6.60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因素,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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